老了之後,對錢能看開的人,應該都是經濟無虞的人。但對錢看不開的人,可能很有錢,也可能沒有錢。
我的基本態度是先善待自己,行有餘力再為子女著想,但很多人卻反過來,事事先想到子女,剩下的才給自己。
我應該算是經濟無虞,但還不算是有錢人。在子女念大學的時候,我就跟他們說,我只負擔他們的學費到大學畢業,以後要念研究所,甚至要出國繼續深造,請自己想辦法。他們大學畢業之後,我又跟他們說,我也不會資助他們創業,如果真的想創業,還是請自己想辦法。
很多父母狠不下心,怕子女吃苦受罪,所以想盡可能留很多錢給他們。我認為愈擔心子女,他們就愈無法獨立。他們的人生還很漫長,我們不可能陪伴一輩子,所以強迫他們早一點建立足以養活自己的能力,才是做父母最重要的責任。
我不會幫子女出大錢,平常卻很樂意出點小錢,譬如全家人出去聚餐,或者和其中一位子女吃飯,都一定是我買單。很多人認為,養育子女這麼多年,是時候輪到他們出錢請父母吃飯。我反而認為,只要我請客,子女應該會非常樂意與父母吃飯,但要子女出錢,或許他們基於經濟考量,反而會降低與父母見面的意願。
對於某些大錢,我也會願意出,譬如幫子女投保二十年期的終身醫療險。只要我還活著,就會幫忙繳保費;一旦我不在了,之後的保費就由他們繼續繳(這樣不知道可否保證他們會孝順我二十年?)此外,子女若要買房,我會資助頭期款的一小部分,但絕對不可能是全額。
別太期待子女的報答。現在物價飛漲,薪水卻不漲,他們能養活自己都很不容易了,只要不伸手要錢已屬萬幸。所以我建議為人父母者,不要強求孝親費了。
和子女在金錢方面「劃清界線」後,就可以開心花錢了。而且在投資理財上也可以相對保守,因為這時已經不需要再積極努力賺錢。
如果你是有錢人,就更應該盡情享受,也更不該浪費時間精力在投資賺錢上。以前的人認為「養兒防老」,現在萬萬不可有這種奢望,而應該要「養老防兒」。最好要給子女「老子不會留什麼遺產給你」的印象,也絕對不要為了規避遺產稅,在生前就想方設法轉到子女的名下。媒體上有太多這種棄養父母的新聞,千萬不要以為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如果你沒有什麼錢,甚至擔心無法靠此終老,當然就沒有開心花錢的資格。這時候最重要的事,就是千萬不要被子女拖垮。已經養育子女到成年,早就仁至義盡,絕對不能過度寵溺,讓他們變成「啃老族」。媒體上也有太多這種要錢不成就殘殺父母的新聞,大家千萬要避免這種悲劇。
俗話說「有錢不是萬能,沒錢萬萬不能」,又說錢是「生不帶來,死不帶去」,所以到了第三人生,錢只要「夠了」就好。每個人對「夠了」的定義都不同,我認為只要降低物欲,一定就會夠了。物欲太高,擔心錢不夠花用,就得繼續拚命賺錢,這樣怎能擁有自在的第三人生?降低物欲,並不是要你盡量省錢,是要你重視「品質」而非「價格」,情願好一點,而不是多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