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常有公司少報員工的投保薪資,只用底薪進行申報,乍看之下勞工每月可省下百元勞保費,但對於未來請領老年、生育等多項給付時,可能會少領上萬元,其實除了底薪之外,只要因工作獲得的報酬,如加班費、各項津貼及獎金都應列入計算,以免日後各項補助大縮水。
「薪水≠投保薪資」,不少人誤以為是一樣的,所謂的勞保投保薪資,是由投保單位依員工的月薪總額,依照「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申報投保薪資,目前投保薪資分級表共有15個級距,第一級距為2萬4,000元、最高級距為4萬5,800元,也就是看勞工薪資落在哪個級距,即用該金額計算勞保費。
勞保局表示,只要是屬於因工作獲得的報酬,包含底薪、加班費、業績獎金、績效獎金、全勤獎金、不休假獎金、伙食津貼、職務津貼等名目,都應該要併入月投保薪資的申報範圍。
對於每月工資不固定的勞工,投保薪資可用最近3個月收入的平均為準,對應「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申報投保薪資。以阿明近3個月工資為例,3月工資為3萬1,000元(底薪+全勤獎金)、4月工資為3萬3,3000元(底薪+全勤獎金+業績獎金)、5月工資為3萬5,000元(底薪+全勤獎金+伙食津貼),因此6月申報平均薪資總額為3萬3,000元,對應投保薪資分級表為第8級距3萬3,300元來申報。
不過,以前常有人拿到薪資單後,發現與公司申報的投保薪資有異,原以為被「高薪低報」沒有差,還可少繳勞保費,但其實對日後權益卻影響甚大,直接影響到的是日後申請生育、傷病、老年、失能等給付,金額也會跟著大縮水,可能會少領上萬元,最後吃虧的還是自己,因此別忘了定期檢視老闆是否有確實申報勞保的投保薪資,以免權益受損。
文/紀佳妘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好險網(原標題:加班費、獎金都算薪資!勞保只用底薪申報 各項給付少的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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