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的社會氛圍認為打棒球是為國爭光,為錢打球的動機並不道德;80年代,成棒摘下洛杉磯奧運銅牌,證明實力已有穩固基礎;90年代成為職棒元年,在國際賽事的加持下,棒球熱達到最高峰。隨著運動職業化的趨勢,除了國族認同,球隊也開始依性別、區域和年齡分眾經營,展現多元的新價值觀。
在「熱血」至上的過去,靠打球賺錢很不可取!
棒球得以深入社會、打動人心,一方面依靠國家隊在國際賽上為國爭光,一方面則需憑藉國內棒球風氣的營造,兩者配合,才能維繫棒球活動的熱絡。7、80年代,臺灣棒球實力藉著三級棒球的世界冠軍,以及奧運銅牌,已獲得國內外肯定,國內棒球風潮自然也不在話下。只是當三級棒球球員進入成棒之後,這些技術已是世界一流且已離開校園,原本也應找份出人頭地工作的球員,卻只能「業餘」地打打棒球時,前景似乎就有種「小時了了大未必佳」的寂寥。因此,幫球員找到固定的表演舞台,讓棒球運動職業化,遂成為臺灣棒球運動的重要出路。
然而,這種發展為何出現在80年代末期,而非棒球活動「強強滾」的70年代,卻是個值得注意的問題。
或許,最重要的因素來自於70年代的社會氛圍。那個時代,打球是為國爭光,為錢打棒球的動機並不道德。早在70年代之前,臺灣省運中便曾出現以金錢作為挖角憑藉的事件,此舉被媒體以運動職業化等於失去運動精神為由,罵到狗血淋頭。1974年,美國職棒辛辛那提紅人隊球探曾來臺挖角,最後無疾而終,而當時的媒體也認為跨海尋求好球員固然可佩,但職業棒球為了錢而打球的目的,就不是什麼高尚的目標了。可見,打球賺錢可是件關乎操行的道德瑕疵。
再者,職業棒球具有若干娛樂性質,則讓職業棒球為錢打球的形象更加扣分。1968年,巨人隊抵臺春訓並舉行數場隊內對抗賽,這種橋段本屬表演性質居多,而觀眾能看到眾多球星自然也樂在其中,但是走馬看花的調度、刻意拱王貞治的設計,卻遭致媒體「太假了」的批評。放在競賽精神的尺度上,這些批評或許公允,但也反映時人對職業棒球的認知並未十分充分。
當然,70年代成棒球員的數量與素質,與成棒國際成績尚未獲得肯定,皆是延緩棒球運動職業化的原因。
總之,嚴肅的生活、國家道德規範,終使臺灣棒球職業化的腳步,留待到80年代才走出重要的一步。
70年代,臺灣棒球的主角,原屬三級棒球;80年代初期,成棒因三級棒球打下的深厚基礎,漸漸提升實力,洛杉磯奧運的銅牌就是這段過程所結成的果實。奧運銅牌是臺灣成棒獲得認定的象徵,然而,臺灣的環境卻無從留住這批善戰的成棒選手。奧運結束後,雖曾舉行商討選手未來發展的座談會,但球員離臺發展已成趨勢,如同徐生明赴韓國發展,就被認為是開啟了一條可行的路。於是,棒球選手的外銷事業逐漸開展,臺灣棒球菁英只能馳騁在異域的棒球戰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