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報稅必看》賣房免繳房地合一稅?新舊制差別一篇文詳細解說,這樣試算最清楚

2021-05-11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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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換屋,要繳的稅會不會變多?(圖/資料照)

賣房、換屋,要繳的稅會不會變多?(圖/資料照)

5月正值報稅季,若有賣房子,該怎麼報稅呢?其實從2016年1月1日房地合一稅上路後,賣房子課稅就有分財產交易所得「舊制」與房地合一「新制」,房地合一上路至今5年多,以此推論,大部分長期持有者賣房子,都還是課徵「舊制」。

所謂賣房子財產交易所得「舊制」土地是免納所得稅,不過房屋部分必須按實價課徵所得稅,並非按房屋評定現值計算財產交易所得,且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採5%至45%累進稅率;申報方式為交易隔年5月併入綜合所得總額結算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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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取自好房網)
新制與舊制的差異依然需要民眾注意。(圖/取自好房網)

因此若2020年有出售持有超過4年房子的民眾,今年5月就必須申報財產交易所得。值得注意的是,2月財政部發布「109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考量去年新建案交易熱絡,並帶動當地整體房市價量上揚,因而調高所得額標準,例如台南新市、台中南屯調高5%,桃園新屋、觀音,高雄橋頭、岡山等區調高了4%。

所得額標準提高,就會影響財產交易所得「舊制」所需繳納的稅金,不過,民眾也無須過度擔心稅金增多,若出售自用住宅進行換屋,仍適用重購退稅。

(圖/取自好房網)
所有權移轉應蓋在登記日隔日起30日內申報。(圖/取自好房網)

新北市地政士公會公關主委鄭文在表示,相較房地合一稅採分離課稅,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且必須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隔日起30天內申報,出售房屋適用「舊制」的,才會在5月進行報稅。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好房網(原標題:賣房免房地合一?報稅新舊制「兩帖」試算超重要)

責任編輯/焦家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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