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登記不久老公就外遇,婚禮還要辦嗎?呂秋遠:必定離婚還收人禮金,簡直是詐欺

2017-12-11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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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既然已婚,他的責任不是道義,而是法律。能談就好好溝通,好聚好散會是一種選項,但如果對方太惡劣,那麼我們要做的,就不應該只是放生而已…

讀者來信

呂麗絲您好:我一直以來是您的粉絲,沒想到今天居然因為身邊好友而忍不住詢問您的寶貴意見,因為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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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禮拜好友即將步入禮堂,結婚宴客,兩人也已於今年10月10號登記結婚。但女方最近發現,另一半疑似出軌的現象。與男方求證,他也大言不慚的說,沒了愛的感覺,並與公司同事發展了一段「純純的愛」。

但婚禮在即。好友不敢告訴父母,宴客桌次實在太多。只得默默扛下壓力。希望辦完在低調離婚。身爲女方好友的我覺得很心疼。難道沒有別的方法嗎?看女生在婚禮那天要強顏歡笑,我真的於心不忍。難道男方不用付任何道義責任?希望麗絲能開導。

律師回覆

這位妹子,我知道你朋友不是你,不過,不管是不是你,這件事我們都得好好琢磨,畢竟這不是件小事。

「純純的愛」,其實蠻好的,我也知道他為何要這麼說,畢竟在我生日這天他們登記結婚後,就已經發生婚姻上的權利義務關係,如果不純,可能要砍頭。欸,不是,是通姦罪。所以他們也只能純純,這個我們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呂律師眉頭一皺,發現事情並不單純。

他在登記之初就這麼囂張,往後會發生什麼更誇張的狀況,不會有人知道。畢竟人不要臉天下無敵,要以外遇主張離婚,並不是不行,但得要蒐集相關的證據,沒有這麼容易。而且在這段還沒離婚時間內,或許他不願意主張離婚,就等著女方提出,因為他想要製造自己無辜的假象來博取同情,例如一切都是女方疑神疑鬼之類的,男方應該會持續折磨女方,好讓女方提出離婚,然後要求某些條件,例如婚禮的花費開銷要由女方全部支出等等。

這段感情爛了,因為男方很明顯,沒有想回頭的意思,只想羞辱你朋友,所以無論如何,要當機立斷來解決這個問題。

你的好友必須要告訴爸媽,這件事情是紙包不住火的。即便婚禮在即,還是有些損失可以減低,但是這時候就要全家團結來面對危機處理,而不是由她一個人承擔。我會建議全家人一起到男方家拜訪對方,把所有的事情攤開來講,記得要全程錄音,免得未來對方否認。兩家人可以討論如何把婚禮解除,雙方如何賠償飯店,還有聯絡出席親友,這幾天就可以把離婚的法律程序一併處理。

婚禮不能辦,因為這場婚禮,親朋好友是來見證雙方的愛情,既然都已經即將離婚,還要收賓客禮金、這像不像詐欺?婚禮全程,新娘就像幽魂娜娜,新郎就像鬼娃恰吉,這樣能看嗎?不要把親朋好友當笨蛋,特別是婚禮辦完以後,立刻就離婚,這樣的婚禮有任何意義嗎?

如果男方不願意談,或者堅決否認劈腿,或者認為這也沒什麼大不了,床頭吵床尾和云云,那我們就尊重男方家人的意見,但是回家立刻通知親朋好友,當天不用出席。接著,把所有男方外遇的證據、談判的錄音檔燒成光碟,當天在婚禮的時候,把原來預定播放的「交往過程、成長歷程」等等光碟抽換,當場播放這張外遇全記錄,應該可以讓男方的親朋好友親眼見識這歷史的一刻,特別是他的同事與長官,應該會對於男方與第三者之間純純的愛,印象深刻。

這位妹子,這個男人既然已婚,他的責任不是道義,而是法律。能談就好好溝通,好聚好散會是一種選項,但如果對方如此惡劣,剛新婚就直接挑明,跟別人「有純純的愛」,跟老婆「沒有愛的感覺」,那麼我們要做的,就不應該只是放生而已,你懂我意思的。

但是,無論如何,這時候面子不重要,而且這婚禮不能辦,這是全家人要一起面對的時刻,別一個人扛,以後家人會心疼的。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呂秋遠臉書
封面圖片僅為示意圖,非當事人

責任編輯/林安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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