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因應疫情三級警戒,各地的警察每天也都非常辛苦到處巡邏,希望能盡全力勸導所有外出的民眾都戴好口罩,並且到各八大行業等營業場所檢查是否有落實防疫規定,停止開業;然而,這一兩週以來仍有傳出不少見規模較小的小吃店或KTV表面停止營業,但私下繼續開店做生意的情況;最近更是出現了極為誇張的情形,一些從事特殊服務的工作室竟然出現了外帶、外送,讓想尋歡的客人將按摩女子帶往旅館做性交易的服務,像是有民眾表示因為在家太無聊上網交友,然後就偷偷到工作室進行性交易,被其他民眾檢舉後遭逮。
儘管疫情期間長期居家可能會有點無聊,但仍然有很多方式可以排解,像是可以在家追追劇、看看書,或是趁這次機會好好在家陪著家人,千萬不要再隨便往外跑,尤其是從事這種人與人之間的連結,而類似的行為其實不只是會遭到開罰,甚至可能會導致你的婚姻出現問題喔!
1、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
大部分外出尋歡的客人,基本上都是不會讓家人知道這件事的,尤其是自己的配偶,因為不太會有配偶會接受自己的丈夫外出去做這種事情,而這樣隱瞞配偶去與其他異性有親密接觸,甚至是發生性行為,實際上已經嚴重侵害到另一半的配偶權,因為上述這些行為都是在隱瞞另一半的情況下發生的,而在婚姻當中,信任是非常重要的,隱瞞配偶與他人有性行為,這種情況更是糟糕,完完全全是破壞了彼此之間的互信關係。
2、構成離婚事由
而在民法的離婚事由當中,其中一項就有清楚規定與配偶以外的人發生性交,而在外尋歡發生人與人之間的連結時,配偶就可以以此當成是訴請離婚的理由,類似的事情在法院實務判決中也有過真實案例;假如只有發生親密接觸,沒有出現性行為,配偶仍然可以用此情形做為難以維持婚姻關係的重大事由去提起離婚訴訟。
3、離因損害
民法上規定:「夫妻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受有損害者,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也就是說婚姻關係中,與他人發生性行為、交往親暱約會而造成雙方離婚收場,對方勢必受有極大精神上痛苦,此時可以向配偶請求離因損害。
長時間待在家沒辦法出門到處走走可能真的會感到比較無聊,但是在疫情期間,大家還是要忍耐一下,不要為了一時的快樂,就冒著自己成為防疫破口的危險以及婚姻可能亮起紅燈的風險堅持要外出尋歡,兩者比較起來,明顯就能看得出兩者的後續影響孰輕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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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焦家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