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第3級警戒,台南市警局昨(9)日在新營區查獲一家健身中心招牌燈亮,現場有7名男女群聚,警方蒐證後,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函送台南市政府衛生局,每人將裁罰6萬元。
台南市某健身房違反疫情規定,衛生局將開罰
台南市警局新營分局今天指出,警方昨晚7時許發現新營區一家健身中心店門未關,招牌燈亮,隨即入內盤查,現場竟有7名男女群聚。
現場眾人宣稱健身中心未營業,僅是教練到健身中心執行線上視訊教學;但警方認定健身中心違反疫情期間「停止營業處所,禁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聚會」的規定,登記在場人員相關資料並開立稽查表,再函送衛生局裁罰。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健康中心屬應關閉休閒娛樂場所,禁止任何人在內從事相關業務、消費或其他聚會行為。新營區遭查獲的健身中心,因大門未關閉,衛生局將釐清是否營業,如未營業,因屬不可營業場所,禁止室內5人以上聚會,室內男女每人將裁罰新台幣6萬元。健身中心改線上教學是否符合規定,將向中央請示。
台南市長黃偉哲說,疫情當下,很多消費型態改變,新營區健身中心違反人數室內超過5人的規定,但若健身老師在住家或非營業場所視訊教學,未出現人和人的實際接觸,這是合法且可被接受,畢竟大家還是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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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