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最高法院今天表示,鑑於隱私權是一項基本人權,同意重新審視刑法第377條對非自然性行為(原先只指肛交,後來口交、任何除了陰道以外「包覆」陽具的性行為都算)進行處罰的條文,引來印度男女同志、雙性戀等社群的歡迎。
印度最高法院8日向印度政府發出通知,要求政府對來自男女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者等(LGBTQ)社群所提訴願做出回應。這項訴願指控,由於他們的性取向和偏好,印度刑法第377條的規定,使他們生活在警察威脅的恐懼當中。最高法院也提到,憲法法庭正試圖尋求把在LGBTQ社群間自願的性行為非刑事化。(延伸閱讀:如何做愛,干國家屁事?印度156年前的殖民法律竟沿用至今,成為印度同志的噩夢)
領導一個跨性別者非政府組織的跨性別者露卓妮(Rudrani)對最高法院的決定表示歡迎。她告訴記者,LGBTQ社群期待印度政府和最高院能正視LGBTQ社群的人權,廢除刑法第377條,讓他們永遠不會活在恐懼之中。
印度、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曾遭英國殖民統治的國家,刑法中都留著英國殖民時代處罰非自然性行為的法條,其中印度刑法第377條可對非自然性行為行為人處以10年監禁。這條法令讓同性戀、雙性戀或跨性別者等進行非自然性行為時,很容易被檢舉而遭逮捕,等同於禁止他們的性取向,而遭受批評。
印度德里高等法院雖曾於2009年裁定刑法第377條規定帶有歧視性而把同性戀等社群的非自然性行為除罪,但在印度保守團體上訴之下,印度最高院又於2013年推翻德里高院裁定,維持刑法第377條的有效性。
不過,最高法院3名法官今天在審理針對刑法第377條的訴願時,考量到最高院去年8月裁定隱私權是一項基本人權,且贊成尊重個人性取向,因而認為應重新審視刑法第377條的合理性。
責任編輯/林安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