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比賽柔道、跆拳道中,弄傷對手會不會被告?律師曝正確解答

2021-08-01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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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比賽中的柔道、跆拳道,如果讓對手受傷會觸犯法律責任嗎?(示意圖/AP)

運動比賽中的柔道、跆拳道,如果讓對手受傷會觸犯法律責任嗎?(示意圖/AP)

最近東京奧運已正式開幕,各項比賽也如火如荼地展開,我國選手也在各個項目上都有取得佳績,在電視前看比賽都能感受到現場滿滿的緊張感,希望我國的選手都能夠繼續加油,繼續拿下好成績,在電視前的觀眾也要記得幫選手們多鼓勵加油,只要能代表國家去比賽就已經是實力堅強了,這不只是為國爭光,更是個人能力的一種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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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在看比賽的時候你是否有想過,在一些項目中,肢體接觸基本上是不可避免的,假如在比賽過程中,不小心讓對方選手受傷了,這樣會有法律責任嗎?其實在這個問題上就會討論到刑法上常見的兩個罪,一個是普通傷害,一個則是過失傷害罪

普通傷害罪

普通傷害罪規定在刑法第277條,假如你傷害了他人的身體、健康,最高會面臨五年的有期徒刑,而成立普通傷害罪的條件非常簡單,就是「故意」傷害他人的身體或是去毀壞他人的健康,以籃球比賽為例,假如在爭搶籃板球的過程中,有球員因為一時情緒故意以手肘去架對方拐子,或是趁機去故意絆倒對方,導致對方流鼻血、腦震盪,這樣「惡意的舉動」就不是比賽中會正常出現的肢體接觸,而故意去攻擊、傷害對手,因此就很有可能會成立普通傷害罪。

過失傷害罪

過失傷害罪與普通傷害罪最大的差別就在於,過失傷害並非故意去傷害他人,基本上就是指不小心去傷害到別人,像是在過程中,因為肢體接觸不小心刮傷對方或是撞傷對方,雖然也是造成對方的傷害,但這樣的行為並非故意,而是在比賽規則容許的情況下出現的,在這樣的前提下,基本上就比較不會有過失傷害的情況。

否則像是這次奧運中讓大家瘋狂的柔道、跆拳道,很多動作都是以踢擊、摔打做為比賽動作,就很有可能造成對手受傷,這樣一來每場比賽過後都可能會有不少法律糾紛,因此在規則容許的情況下,不小心造成他人受傷,就比較不會有法律上的問題產生,因為你是基於規則允許的方式去進行比賽,而非犯規刻意傷害對手。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黃靖芸律師。(原標題:體育比賽中弄傷對手會被告嗎?判斷重點告訴你!)

責任編輯/焦家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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