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政部統計,持有10戶以上房產的自然人與法人,至去年底共握有全台約36.2萬戶,其中以法人為大宗,持有29.1萬戶、占比逾8成。業者分析,高資產族考量資金配置以及節稅,因而使用法人名義購屋。
內政部針對單一屋主持有住宅數量進行統計,截至去年底,擁有10戶以上多屋持有者,自然人有7.1萬戶,法人共持有29.1萬戶,其中,非不動產及營建業法人約持有19.7萬戶。
進一步觀察,擁有10戶以上的自然人,空置戶數約1.3萬戶、空置率約18.74%,法人共持有的空置戶數達9.7萬、空置率約33.47%,顯示法人持有多屋者的住宅閒置現象較明顯。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經理陳定中表示,這份數據統計時間為去年底,屬於房地合一舊制時期。在舊制時期,法人短期轉售適用營所稅20%低稅率,稅負比以自然人身份購買精省,因此,許多資產族便以法人名義購屋,使非不動產及營建業的法人持有戶數提高。
陳定中進一步指出,資產族置產主要是為了替豐沛資金找尋抗通膨標的,其次才是自用考量,因此,非不動產及營業業法人持有房產的空置率相對高。
屋比房屋總經理葉國華分析,法人資金充足,加上節稅等考量,用法人名義買房、囤房狀況較自然人更加嚴重。目前擁有10戶以上住宅的自然人或是法人,空屋率確實偏高,顯見囤房者房屋運用效率不佳。
他說,市場興起要課徵「囤房稅」聲浪,盼藉由稅制讓囤房者把房屋釋出到市場中,減輕目前租金與房價上漲,對無殼蝸牛產生的壓力。
葉國華:囤房稅對降低空屋率的效果有限,還可能傷及無辜
不過,葉國華認為,囤房稅對降低空屋率的效果有限,加上可能傷及無辜。舉例來說,鄉間人口外移,民眾所繼承的鄉間空屋,並無意囤房,但可能遭受波及。因此,政府要課徵囤房稅時,必須需要搭配其他配套,避免傷及無辜下,同時又可以解決目前民眾買不起房,甚至租不起房的問題。
陳定中則說,法規須視稅率高低、豁免對象、歸戶方式、事實認定等執行方向等,若部分屋主若將增加的稅金轉嫁到租金上,可能會讓租屋族遭受池魚之殃。因此,官方在推動政策之前,仍須全方面謹慎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