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與運費
是什麼因素導致船運價格降低?為什麼價格從一九七七年左右開始下降,而非十年之前國際貨櫃船運方興之際?答案與本書迄今很少特別著墨的一群人有關:託運者。貨櫃化使得這些運輸的買家習得了管理貨運成本的全新思維,隨著他們的知識更充足、更精明且更有組織,他們也開始逐步壓低船運成本。
在散裝船運的時代,託運者並不是龐大的勢力,許多政府抑制費率競爭,支持由船運同盟制訂的費率,對部分航線甚至明令禁止獨立船商降低費率。即使是在政府准許非同盟船運商競爭的地方,競爭也不怎麼激烈,因為通常來說貨物不夠多:託運者往往會同意保證把一條航線的所有貨物都委託給同盟船商載運,好交換所謂的「忠誠」折扣——這種保證會使非同盟船商更難爭取到生意,也使得同盟更加鞏固。託運者、船運公司和政府看待海運公司的方式與卡車和鐵路公司如出一轍:是有權在成本上漲時提高費率的公共服務商。一九七四年,一名英國船運公司主管曾道:「我們的前途,取決於有強大商業託運團體支持的強大同盟。」——講得好像船運公司和顧客的利益是一致、無法區分似的。
最早開始展現實力的是澳洲的託運者,尤其是那些完全仰賴出口的澳洲農民。一九七一年,四個代表養羊農戶與羊毛買主的團體建立了一個合作組織,反對運費上漲。一年後,新加坡的橡膠貿易商為了抗議同盟附加費,找到了一家非同盟的船運公司,並以低四○%的費率運送他們的產品到歐洲。澳洲的乳品製造商也與一家非同盟船商簽訂了合約,以低一○%的費率運貨到日本。到了一九七三年,託運者在東亞—歐洲航線的力量已大到同盟被迫接受議價,馬來西亞棕櫚油製造商協會因而贏得凍結費率兩年的待遇,史無前例。聯合國貿易暨發展委員會一九七四年發表的報告指出:「船運費率上漲在某些航線遭到託運者的強力抗拒。」一九七五年,澳洲肉品協會爭取到大幅度的費率降低,交換條件是由四家船運公司包下他們運往美國東岸的所有肉品出貨。
作者/馬克.萊文森(Marc Levinson)是知名經濟學家、歷史學家與記者,曾任《經濟學人》雜誌的金融與經濟編輯、紐約外交關係協會(CFR)高級研究員,以及摩根大通(JPMorgan Chase)經濟學家。長期從事金融監管、國際經濟、貿易政策方面的研究、寫作與演說。著有《曾經的零售霸主》(The Great A&P)、《小企業困境》(The Struggle for Small Business in America)、《貨櫃外的全球化》(Outside the Box)。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八旗出版《貨櫃與航運:搶船、搶港、搶貨櫃,你上船了嗎?貨櫃推動的全球貿易與現代經濟體系》,未經同意不得轉載
責任編輯/周岐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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