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新房子如果沒有急迫入住需求的話,不少人會等到要入住時才順便將戶口遷入,不過其實買房戶口有沒有遷入就會影響自用住宅的資格,專家表示,除了每年在申報地價稅差額將達到4倍以上,得需繳納較多的稅金之外,未來出售房屋的話,也無法享有土地增值稅和房地合一稅的優惠稅率,不可不注意!
未設籍地價稅率相差4倍以上
買房沒入戶籍,翠華地政士事務所地政士李復華表示,第一個受到影響的就是地價稅,由於地價稅的稅率分成一般土地千分之10起,以及自用住宅稅率千分之2課徵,差額達到4倍以上,因此民眾如果想節稅,除了得符合自用住宅條件外,還得於每年9月22日前申辦,才可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
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條件除了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外,就是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辦理戶籍登記;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所有;都市土地面積以300平方公尺為限,非都市土地面積以700平方公尺為限;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以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以一處為限的戶數要件。須留意的是,現在不少夫妻房屋為共同登記、共有土地持分,則要雙方都得提出申請才都適用。
房屋稅以房屋使用情形做依據
然而與地價稅不同的是,很多人以為房屋稅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也必須遷入戶籍才能享有,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房屋稅的課徵條件是以房屋實際使用情形作為依據,民眾可以保存水電帳單佐證,不需要將戶籍遷入該房屋,只要符合條件一樣能享有自用住宅優惠。
房屋稅率分別為自用住宅稅率1.2%,非自用住宅稅率為1.6%,申請自用住宅稅率須符合房屋無出租使用;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台合計3戶以內等條件,就可申請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而其餘的房屋則屬非自住用房屋,應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土增稅設籍享10%優惠稅率
買房是否有入籍,還會影響未來在賣房時的稅費!一般來說,出售房屋時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稅率為20~40%,不過若是符合自用住宅的相關條件,即可享有10%的優惠稅率,不過自用住宅的土增稅也有「一生一次」或是「一生一屋」的規定。
其中「一生一次」的資格為本人、配偶或是直系親屬的戶籍設在此屋;簽約買賣之前1年都沒有任何出租或供作營業的情形;房子是本人、配偶或是直系親屬的;面積限制都市土地是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約700平方公尺;自用住宅建築完成未滿1年,房屋的評定現值必須是房屋基地的公告土地現值的10%以上,符合上述條件者即適用10%優惠稅率,並且一生限用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