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約定時薪制的話,須支付該員工最低薪水為14,112元【168元X21天X4時=14,112元】。
2.約定月薪制的話,須支付該員工最低薪水為12,625元【25,250元X50%=12,625元】。
由以上薪資計算結果來看,若僱用部分工時人員,和員工約定給付月薪薪資成本會低於時薪。其實,如果雇主預計給基本工資,則每月排班超過151小時,對雇主而言約定時薪制較為划算;反之,每月排班在151小時以下的話,約定月薪薪資成本較低【25,250元/168元=150.2元=151】。
然而,以上的舉例只是單月員工皆正常出勤的狀況,其實雇主還要進一步考量當遇到加班、請假、國定假日的情況下,薪資計算方式也有差異,且月薪制的部分工時人員會因為休息、例假日也須要給薪,加上如果約定上班時間不固定,薪資計算上會更加複雜,因此兩者其實各有利弊。
三、除了薪資成本,還有其他成本需考量
(一)員工福利支出
其實僱用部分工時員工,其所享有的法定權利(年資、勞健保、特休、請假規定等)和全時勞工並無不同,但公司額外給予的「福利」(年節獎金、額外休假、員工認股、升遷制度等),法令上就沒有特別要求了,也因此,許多公司會自訂公司內部制度,針對人事成本預算區分月薪、時薪制員工的福利,導致許多勞工不願意應徵所謂的「時薪制」工作,一方面認為因為兼職工作有做有錢、沒做沒錢,另一方面認為即使表現更好,福利也比不上正職人員。
因此,老闆們若想找到兼職人才,恐怕福利還是要比照正職人員才能吸引人才應徵,其實小編也認為,按照比例計算部分工時員工的福利滿合理的。
(二)雇主管理責任
除了福利方面的差異,對企業而言,僱用月薪制的勞工,在管理上可能較方便,排班也較有彈性;而相對來說,時薪制勞工可以補足正職人力,但流動率可能較高。
聘用員工時,公司給付的薪水是最明確的人事支出成本,然而還有其他隱形的僱用成本,像是獎金、福利也會隨之增加,因此越大的公司提供獎金福利越多,負擔的僱用成本勢必會增加,然而小公司因為營運成本的考量,可能原本就沒有太多福利了,對其而言較沒有太大的差異。
最後,建議雇主、人資們還是要依照公司的整體狀況、營運需求來評估人力需求和給薪方式,而不是單用薪資成本高低來判斷,畢竟若有急徵人才需求,相信聰明的勞工朋友也會整體評估公司的工作條件是否值得去!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職場熊報。(原標題:請兼職人員該給時薪還是月薪好?先釐清這3點)
責任編輯/焦家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