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料她打斷我,「妳說的我都知道,可是,人不休息哪能恢復?」她還是堅持這個德式度假條例概念。
其實,這位狗友提出的問題已經有很多德國人問過我。我覺得這是職場文化的差異,而這個差異,就是政府對工作者有沒有專業職能保護態度的差異。
德國政府為了強迫工作者休息,讓人能恢復能量,努力制定了嚴格的國家度假條例,讓工作者能安心工作,又有機會安心的休息。或許這種安心,正是德國國力的基本力量吧。
《聯邦休假法》是專門規範德國所有企業僱主和所有受僱者的法條。而公教人員、法官等各種公職人員,也有自一九五四年頒布的法官及公職人員專屬的休假條例。
政府官員也要守法的把每年三十天的假期用完,以身作則。國民大概也不想看到身心俱疲的政府官員吧。暫時離開工作一小段時間,是正常健康的人都需要的休息。當了官也還是人,身心健康的政務官,才會有健康的執政品質。
休假也不一定是去旅行,有人用這段時間做一些私人的學習或是單純在家休息。也有人利用休假擔任各種社團協會的無償義工。還有人喜歡在休假時替自己的房舍做修繕(德國有不少人的嗜好是DIY修整自家房舍)。當然最多的就是離開自己熟悉的環境去養生度假,澈底從平日的工作疲勞中得到休息。
所有的假期按照德國休假法規定,皆必須為有薪假。
這題你答對了嗎?
作者介紹|鄭華娟
時間和空間對她而言,都是無疆界的遊樂場。無論是扮演德國小鎮的家庭主婦、臺灣的詞曲創作人、作家,或是在世界各地旅行的旅人,她都不改其脫線搞笑、貪玩好奇的本色,腦中永遠有著許多新鮮有趣的想法。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圓神出版社《法治大國的日常小事》(原標題:德國聯邦法有規定僱主一定要讓工作者休假嗎?)
責任編輯/邱劭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