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Metaverse是什麼?戴上VR頭盔,進入虛擬世界…揭臉書、微軟爭相投入的背後原因

2021-10-26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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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廣泛的內容創造 (Be populated by “content” and “experiences” created and operated by an incredibly wide range of contributors) – 在 Metaverse 中會有大量的創作內容與體驗,是由各式各樣的創作者所創造,包括了個人與商業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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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趣的是,當我們看到以上七點 Metaverse 元宇宙屬性的時候,很容易腦袋中就浮現「線上遊戲」這個產品類型,因為嚴格來說,線上遊戲符合這七點屬性中的大多數項目,除了可能人數還是有上限,虛實跨領域整合的部分有限,以及當然數位資產並不具備可攜性以外,其他的 Metaverse 屬性,大多都在線上遊戲中實現了。但 Matthew Ball 也知道大家很容易有這樣的聯想,所以也在同一篇文章中強調 – Metaverse 不是線上遊戲類型的虛擬世界、Metaverse 也不是 Virtual Reality。對 Matthew Ball 來說,線上遊戲無疑的實現了某些 Metaverse 的概念,但卻不是 Metaverse 的全部。舉個比喻來說,就像是 WWW 只是 Internet 的一塊,視訊會議也只是 Internet 的一塊,但都不是完整的 Internet。而虛擬實境 Virtual Reality,更接近一種體驗 Metaverse 的方式,就像手機是用來使用行動網路的裝置,但手機並不等於行動網路一樣

MMORPG 可以說是Metaverse 概念的早期版本。(圖/方格子Vocus提供)
MMORPG 可以說是Metaverse 概念的早期版本。(圖/方格子Vocus提供)

當然,Matthew Ball 也很清楚知道,他這篇文章裡對於 Metaverse 的屬性列表,仍然無法精準的定義出 Metaverse 是什麼,留有大量模糊的空間。所以在今年六月,Matthew Ball 寫了一整個系列,來談 Metaverse 的架構。而在這系列文章中,Matthew Ball 清楚的表示,他不認為在現在這個 Metaverse 萌芽的初期,我們有能力想像並且明確定義 Metaverse 是什麼,他認為 Metaverse 的定義會隨著技術與應用的發展,不斷地滾動式調整。在文章中,Matthew Ball 認為,所謂的 Metaverse,該被理解成行動網路的下一任準繼承者,是一層架在既有互聯網架構上的新層級應用網路 – 就像行動網路成了電腦時代固定線路網際網路的後繼者一樣。

不過即使如此,Matthew Ball 還是努力給出了他自己版本的 Metaverse 定義 – “The Metaverse is an expansive network of persistent, real-time rendered 3D worlds and simulations that support continuity of identity, objects, history, payments, and entitlements, and can be experienced synchronously by an effectively unlimited number of users, each with an individual sense of pres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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