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變廢地?子孫只要掌握好時機,就能變成現金,《農業發展條例》開放農地自由買賣的同時,也將每宗耕地的最小分割面積由5公頃降為0.25公頃、約756坪。資深地政士提及,「最小分割面積限制」使得農地不易移轉,而都市退休族想當快樂農夫,也受限面積可觀與價格驚人而作罷。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指出,因面積的限制,降低買方的購地意願 ; 許多住在都市的退休人士,想買一塊耕地,但礙於法令限制望塵莫及。0.25公頃對於一位都市農夫,原本的樂活可能會變成苦力、無法承受。
不過,鄭文在說,近期遇到「天時地利」的案例,恰好為持有756坪以下耕地的地主,有解套機會。他表示,最近有一筆耕地買賣,面積約600坪,在仲介辛苦的推薦之下,出現2位承買人想做快樂農夫 ; 但都只願意買該筆耕地的2分之1,又不願意共有,希望能辦理耕地分割,各自取得所有權。
原本該案受限0.25公頃「最小分割面積限制」,但聽仲介提及耕地的主人剛過世,現在辦理繼承中,未來該耕地將由老農夫的2個兒子繼承。這也成了「廢地變黃金」的唯一機會。鄭文在說,根據《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每宗耕地分割後每人所有面積未達0.25公頃者,不得分割。但民國89年1月4日修正施行後所繼承之耕地,得分割為單獨所有。」
鄭文在表示,換句話說,該次的繼承登記,可以順利將該耕地一分為二,由長子和次子各自取得約300坪耕地的所有權全部,未來也可以和這兩位即將退休的都市農夫議價,若條件符合,這筆耕地的買賣將水到渠成。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好房網(原標題:農地756坪禁令「子孫繼承嘆淪廢地」 代書破解:一生一次套現機會)
責任編輯/焦家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