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經濟大蕭條爆發於 1929 年,道瓊工業指數暴跌了 90%,是非常知名的股災。這場災難是怎麼爆發的?除了投資人的狂熱,金融體系的漏洞也是原因,而整個故事,要從一位名為米契爾的人,1916 年接管全國城市公司(National City Company)時開始說起。
如果要提 1929 年股市崩盤的歷史,就必須要提到「陽光查理」.米契爾(Sunshine Charlie Mitchell)。英薩爾和哈德森至少還留下了一些重要基礎建設,這些遺產相對上也減輕了他們所犯下的罪行,但對於那個時代最厲害的金融推手─和掠食者─查理.米契爾而言,他並沒有留下任何可以贖罪的東西。
跟英薩爾一樣,米契爾出身低微,但後來也變成一位公司大亨的助手,那就是 1907 大恐慌那一年成立,位在紐約市的「美洲信託公司 」(Trust Company of America) 董事主席歐克萊.托恩(Oakleigh Thorne)。托恩帶領著公司在風暴的中心挺過擠兌危機,當年三十一歲的米契爾也經常超時工作,很多時候無法回家,就在老闆辦公室的地板上打地鋪過夜。1911 年到 1916 年間,米契爾開設了自己的經紀公司,後來又受雇於國家城市銀行(National City Bank)(現今花旗銀行〔Citibank〕的前身,以下稱「銀行」),負責管理銀行裡具體而微的股票和債券銷售分支─全國城市公司(National City Company,以下稱「公司」)。
資本主義社會裡,商業銀行有三個近乎「神聖」的功能:保管人們的金錢;為商業行為提供營運資金,否則的話經濟就無法運行;貨幣擴張(Creation of Money)。相對的,投資銀行則出售股票及債券給投資大眾,這是一個更具風險也在道德界線上更模糊的經營行為。
銀行監管單位很清楚這兩者之間的區分,所以禁止商業銀行擁有投資銀行,但那卻並不意味著商業銀行不能「控制」投資銀行,而這就是米契爾和「銀行」的律師努力想要建構出「銀行」和「公司」之間的關係。簡單的說,查理.米契爾就是裝扮成女王下屬軍官的海盜,這個「軍官」打著「銀行」的旗幟航行。付出了相當的費用之後,「公司」變成了投資銀行,它的主要功能是銷售新發行的股票及債券,為其他公司提供營運資金。不幸的是,許多「公司」銷售的股票和債券都是有問題的,把這種證券銷售給「銀行」那些不至於起疑的客戶,就更進一步把違法行為複雜化了。一陣子之後,「公司」和「銀行」還開始承銷外國政府所發行,問題更大的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