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在台灣,車主都要保強制責任險,但它只提供最低階的保障,若要加保,該如何挑車險?《富有的秘訣》一書列出8個節省保費的方法,讓車主不必花大錢就能得到足夠的保障。雖然本文是以美國為案例,但背後的邏輯套到台灣也適用。
車禍要付出哪些代價?
說到保險,網路能提供很多很好的資訊、具有教育意義的資源,以及有時候很糟的建議。我最近在一個教人尋找保險的網站,就看到很糟的建議。這個網站建議大家,只買所在州要求最低責任的保險,這麼做可以省下一大筆錢。
責任險承保的是你對別人及其資產造成的傷害。州法律要求的最低責任通常很低:人身傷害每人 25,000 美元;每一起意外 50,000 美元;資產損害 10,000 美元。如果你把別人的車完全撞毀,你要賠的錢可能會超過資產損壞的上限。如果意外真的造成人身傷害,你的保險金很快就會賠完,而你會被告。造成別人癱瘓或死亡,你可能會失去一切,甚至未來賺的每一筆薪水,都要用來賠償。只為了省一筆小錢,要承擔的風險實在太大了。請記住,責任險保障的費用不是線性的,你不必花 10 倍的錢,以得到 10 倍的保障。
而且駕駛技術佳,並不表示不會發生災難。大部分的人高估自己的駕駛技術,只要一次不小心,就可能發生重大災難。當然,你應該要好好開車,而且要很小心,但這樣還是不夠。我建議駕駛的責任險最少應該是 100/300/50,人身傷害每人 100,000,每次意外人身傷害 300,000,以及每次意外資產損壞 50,000 美元。如果你是屋主,而且還有其他資產要保護(例如你是公司的老闆),那麼你的責任險保障,最好要買好買滿。
如果不行,至少責任險的保額要和你的淨值一樣高,許多汽車保單最高保額只有 500,000 美元( 編按:在台灣,雖然每位車主都必須投保汽〔機〕車強制險,但是那只是為了救助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並非零死角,車主可額外加保其他保險,補足強制險的不足之處),那就要考慮加買總括責任保險單,這部分我已在房屋保險中說明過了(如果你被其他駕駛撞傷,那位駕駛的保險會支付你的費用,除非對方沒有保險,或是保險不足。大部分的州不要求駕駛買保險,但是你自己加買這樣的保險,是更謹慎的作法)。
除了責任險的保障,標準的汽車保險也提供碰撞和全險。碰撞保障會支付汽車意外發生時的損壞(但如果意外是別的駕駛的錯,你的保險公司可能會讓對方的保險公司賠償)。全險則是保障所有其他可能發生在你車上的壞事,例如失竊和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