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哥大財務長俞若奚30日在台灣證券交易所重大訊息記者會宣布,董事會30日通過吸收合併台灣之星案,台灣大哥大將以發行新股方式與台灣之星合併,合併後台灣大哥大為存續公司,台灣之星為消滅公司。
俞若奚指出,合併案預計取得公平會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核准後訂定合併基準日,合併案為每股台灣之星普通股換發台灣大哥大0.04508股普通股進行合併,台灣大預計增資發行2.82億股普通股。
台灣大哥大、台灣之星雙方加總共980萬用戶
她說,台灣大哥大希望合併案儘快獲得NCC、公平會等主管機關核准,發揮營運綜效,以期為雙方用戶、員工、股東爭取最大權益。
另外,台灣大哥大、台灣之星合併形成5G台灣隊,加總共100MHz3.5GHz頻寬,為業界最大的5G中頻容量,將提供90%人口,95%訊務的絕佳5G涵蓋;兩家公司持有頻譜可充分互補,同時滿足低頻穿透、中頻容量與高頻極速的5G全方位需求,雙方加總共980萬用戶,形成大型業者經濟規模。
她說,雙方可進一步將整體基礎建設投資效益、用戶體驗大幅提升,並減少一套3G網路及數千站重疊4G基地台站點,年節省用電量1億度以上,提升公司營運效率,為台灣節電、減碳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