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出來,吳少強是真心喜歡羅雨儂的,也同時愛屋及烏對待蘇慶儀好的。蘇慶儀跑來跟他們住,睡在主臥房的是蘇慶儀和羅雨儂,他一人在別處睡,估計蘇慶儀在他們家住多久,他也就和羅雨儂分開睡多久(難怪羅雨儂一直沒懷孕),絲毫沒有怨言。當羅雨儂提出要把蘇慶儀生出來的小孩當兩個人的小孩養,吳少強其實本來有一點點的猶豫(從眼神裡),但是因為平常羅雨儂比較強勢一些,自己也常聽從羅雨儂的決定,再加上年輕人特有的義氣、包容和不計較,吳少強一口就答應了。他的答應,是因為他愛雨儂;他對蘇慶儀的包容,也是因為羅雨儂;更可以猜到,他對子維的愛,也是因為雨儂。
「你是我老婆,蘇慶儀是你的好朋友。你不管做什麼事情,我一定會支持你的。」
這句話就是吳少強對羅雨儂的一片真心,一片誠意,也是他在《華燈》的縮寫。
也因為如此,很可能在子維出生以後,原本勉強能維持三個年輕男女生活的收入(羅吳二人賺錢,蘇可能沒有),突然間拮据起來。試想,為了維持家庭生計,為了讓羅雨儂無後顧之憂,原本就膽大的吳少強鋌而走險,和「合夥人」創立公司,並且在合夥人的慫恿下,向地下錢莊借了一筆錢做生意。結果公司倒閉,還不了錢,捲了錢潛逃。而害得羅雨儂因為票據法,被法官判刑做了三年的牢。雨儂因為票據法入監的時候,是她二十八歲的時候。而那一幕蘇媽媽跑來找蘇慶儀投靠的時候,是1980,正是羅雨儂二十八歲的時候,當時,吳少強還和羅雨儂在一起,而蘇慶儀也說了,目前羅和吳非常辛苦,自己也是「寄人籬下」。可見,那時蘇可能沒有工作,待在家照顧子維(換算一下,當時子維六歲,而且蘇能夠在白天應門),整個三個大人加一個小孩的經濟收入來源,全部倚賴羅雨儂和吳少強兩個人。你想,吳少強怎能壓力不大?很有可能因為經濟壓力,又因為「合夥人」的煽風點火,決定搏手一試。說不定,那個合夥人,就是當初借他贓車的人呢?
捲款而逃的吳少強,可能會逃到哪裡去呢?要嘛躲在台灣本島,要嘛,可能跑到香港去。當時應該是香港的黃金時期,而且從第一季那幕秘書小姐告知羅雨儂,吳總臨時有事跑到香港一趟,很有可能吳少強是在香港發了跡,回到台灣來創立(分)公司,順便想要和羅雨儂再續夫妻緣。從他1980年捲款潛逃,到1988年回台灣找羅雨儂,時隔整整八年。
喊一聲「吳總」
從當時28歲,向地下錢莊借錢又還不出來的落魄青年;到八年後,一身行頭的「吳總」,這變化不能說不小,簡直是滄海桑田。讓人好奇的是,究竟吳總到底是做什麼生意的,讓他突然這麼有錢?有錢的像暴發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