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亞案直探國家主權的核心。搶人戰失利,引發民眾抨擊政府無能,但也有人認為,不需要動用國家資源搶救詐騙犯,甚至主張台嫌應在大陸接受重懲。
不過,由數據來看,台灣並沒有在所謂的搶人戰中敗陣。法務部資料指出,自2016年4月至今年3月21日,台灣從第三國帶回484名台嫌,中國大陸則帶走268名台嫌,如加計2014年的28人,對岸迄今共帶走296名台嫌;對岸帶走的人數遠低於台灣。
台灣在兩岸搶人戰中勝出,主要是因為民主法治受世界各國信任,加上台警偵辦電信詐騙經驗豐富,各國多願與台灣攜手辦案;但為避免造成第三國的困擾,台灣多半低調處理,以免對方遭中國大陸施壓,明明成績斐然卻無法張揚,甚至遭國人責怪,台灣官方實在是有「說不出的苦」。
台非國際刑警組織成員 打詐仍需兩岸合作
不少民眾也批評,台灣司法縱放嫌犯,詐騙犯乾脆送到對岸「關一關」,但事涉我國司法主權,外交法務單位當然不會鬆手。曾處理肯亞案的駐印尼代表陳忠說,他明白國人對詐騙嫌犯深惡痛絕,但是基於維護國家、政府的司法主權及司法管轄權,「非要這樣做不可」。
有關司法輕判的爭議,法務部長邱太三接受中央社專訪時也頻頻喊冤,他表示,跨國犯罪涉及海外證據取得困難,以及對岸搶走台嫌導至無法取得被害人筆錄、卷證不完整等問題,造成台灣法院「判不下去」,這是因為台灣司法審判遠比對岸嚴謹;事實上,從2014年起經3次修法後,我國的詐騙案刑度並不算輕,曾有詐騙犯被重判18年。
台灣詐騙集團流竄全球10多年,至今仍在天涯海角使用網路電話、簡訊與電郵犯案,規模日益擴大,受害者早已不限於兩岸民眾,更有台灣年輕人以遊學為名出國「短期詐騙」,成為跨國治安議題。設法擴大國際參與及兩岸合作,仍是終結詐騙的必要手段。
責任編輯/潘渝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