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3)日上午全台多處無預警大停電,不僅公司行號因為停電被迫停止運作、許多賣場店家暫停營業,不少上班族工作也因此被打斷,造成許多困擾。有網友就表示,自己因此遭老闆「扣薪1小時」,只好在PTT發文詢問網友意見。
該名網友提到,公司在9時20分左右停電,一直到10時40分左右電才恢復,約有1小時20分鐘時間停電,似乎因此影響工作無法上班,老闆便表示要扣薪水1小時,原PO還自嘲說自己是否因此賺了20分鐘未被扣薪?!
對此,網友們紛紛氣憤回應:「算時薪還有話講,算月薪是扣啥鬼」、「這種公司,我直接離職、「去廁所蹲一個小時賺回來啊」;也有網友狂酸「佛系老闆,一定要通知勞工局給予嘉獎」、「這種公司還不離職是有多奴?」
停電無法工作薪水怎麼算?老闆扣薪違法嗎?
根據台灣電力公司FB粉絲頁貼文資訊,今天停電原因為台電高雄興達電廠事故,造成全台停電戶數共計約549萬戶受到影響,經過緊急搶修已在中午陸續恢復供電,僅剩餘台南、高雄及屏東地區約107萬戶,機組已陸續啟動將於今晚全部復電。
因本次停電為突發因素,除了該名網友遇到的狀況,許多公司老闆因公司無法營業當下也要求勞工回家休息,這樣的情形公司還要給付薪水嗎?該名網友老闆扣薪的做法又是否合法?
事實上,勞動部曾表示「勞工赴事業單位工作,因台電公司停電致雇主宣布停工休息,該日停工因不可歸責於勞資雙方,故工資如何發給,可由勞資雙方協商。」
也就是說,因停電為台電引起的,不能歸咎於雇主或是勞工的責任,如果老闆因此停工要求員工返家、不需上班,則薪水應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如何算;然而,停電期間如果員工仍在辦公室,受老闆要求繼續上班或待命,因為員工還是受到指揮監督,老闆還是得照發薪水,不能因此扣薪,也不能要求員工事後補足停電期間未工作的時數。
反之,停電的原因如果是公司自己的供電系統或設備出了問題,就可歸責於雇主經營的風險,無論雇主決定停工放假或不停工繼續上班、待命,雇主都必須照給員工薪水。
總的來說,文章開頭該名網友老闆的作法恐怕已違法,他可以向老闆爭取補發薪水,甚至向當地勞工局申請調解。
下次當你再遇到停電等突發狀況工作被迫暫停時,或許第一時間可以先釐清導致停電的原因,必要時就能爭取自己的薪水權益囉!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職場熊報(原標題:全台停電工作中斷,他遭慣老闆扣薪1小時!勞動部回應:放假可不給薪)
責任編輯/邱劭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