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特妮‧沃夫(Whitney Wolfe)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這兩年來孜孜不倦地走遍全美,就是為了向二十來歲的大學生推銷Tinder這款轉變線上交友領域的手機應用程式。現在Tinder成為市面上最熱門的新創公司之一了,她的同事卻說她不能再自稱是共同創辦人。
分手這種事多半是一團亂,但在科技新創這種高壓又擁擠的環境裡,尤其嚴重。不得自稱共同創辦人的騷動背後還有一段故事,就是另一名共同創辦人——賈斯汀‧馬汀(Justin Mateen)是沃夫的前男友。沃夫日後在訴訟案中指控馬汀對她說,由一名二十四歲的女性擔任共同創辦人會讓「公司看起來像個笑話」,並讓公司「貶值」。相反地,當年「高齡」二十八歲的馬汀擔任共同創辦人只會讓公司營運更具正統性。沃夫轉述馬汀給她的說法:臉書和Snapchat的創辦人沒有一個是女的,這只會讓Tinder感覺像是某種意外(沃夫爾後用最戲劇化的方式反證了這項假說)。
賈斯汀‧馬汀和惠特尼‧沃夫交往的時間很短暫,但是兩人分手後,馬汀試圖改寫Tinder歷史的行為變得更加針對個人。沃夫後來在法庭上指控馬汀用文字與言語不斷騷擾她,內容不是性別歧視、種族歧視就是各種辱罵。他甚至在其他員工面前,當眾以難聽的稱號辱罵沃夫。Tinder執行長尚恩‧萊德(Sean Rad)也曾聽過。
沃夫說,當時萊德的反應是要她忘掉這件事,並說她「愛演」又「煩人」。在萊德看來,任何反擊馬汀的行為都只會影響公司商譽,嚇跑投資人。矽谷許多科技新創都存在「兄弟」文化,萊德的反應就是這種兄弟文化底下會出現的標準反應。
用盡正規手段之後,沃夫提出辭呈,但要求公司支付遣散費,並讓她手中的認股選擇權全數生效。結果萊德把她解雇了。萊德的決定等同於允許馬汀的加害行為並懲罰受害者,此舉最終將被證明是巨大的策略錯誤,不管是對個人或對公司而言都是如此。
幾個月後,沃夫待在新男友和家人位於奧斯汀的住家。她終於有時間把洛杉磯的私人與法律紛擾拋諸腦後,此刻她突然發現自己在公司內的經驗其實與Tinder女性用戶的經歷如出一轍。許多Tinder上的女性用戶必須面對男性噁心的行為,像是自顧自地傳送與性相關的訊息,甚至是對方根本不想看的裸照。[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在二○一七年所做的調查顯示,五三%的女性曾經在未同意的狀況下在線上收過與性相關的影像。]沃夫發現了創業家真正的痛點,她說,「這個普遍的黑暗文化……將會摧毀來自世界各地女性的心理福祉與自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