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美國上市公司的高階管理人和其他大股東進行交易時,必須於2天內,在美國證管會網站上披露交易,投資者可自由查閱。但在二十幾年前,美國監管機構為了吸引外國公司,到美國交易所上市,豁免了外國公司的高管和大股東這項義務。
《華爾街日報》根據一項研究發現,在2016年至2021年年中,在美上市中概股公司的大股東,在股價重挫前,就出售股票,避免了至少100億多美元(約3000億台幣)的損失。不過,美國已經開始補破網,到底有多少大股東,經由這個漏洞,不用公告就悄悄賣股成功?全文未完,VVIP獨享完整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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