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祭出打炒房五重拳,《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已在日前送立法院審查,相關議題在房屋貸款知識家社群平台內引起群友熱烈討論,因此「房屋貸款知識家」編輯團隊為大家統整此次草案兩大重點:
重點一:限制預售屋、新建成屋契約讓與或轉售!
根據修正草案,打炒房第一招是針對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為了避免投資客藉由換約轉售來牟利,影響消費者權益,除了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及內政部公告特殊情況,例如簽約後因受法拍、重病長期療養、非自願失業或重大變故以致無力繳款,並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後可不受限制外,其餘一律禁止轉售。也就是說—
◎預售屋或新建成屋契約屋原則上轉售禁止。
◎預售屋或新建成屋契約轉售例外許可(但每兩年以一戶為限):
1.有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況」,且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者,例如財產因故遭法拍強制執行、配偶、近親因重大傷病須長期療養、非自願失業或重大變故,以致無力繳款履約之情形。
2.轉售的對象是配偶直系、二親等內旁系血親,且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者。
因此在修法通過後,假如你有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但你沒有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況」的話,就只能轉售給配偶、父母或兄弟姊妹,而且還需要政府核准才可以轉售。如果違規的話,根據草案,將會按戶(棟)處 50~300 萬元的罰鍰。
重點二:重罰炒作行為!
在這項重點又可分為四項措施:
1.重罰炒作行為:針對閉門(潛銷)、分期銷售,散播不實銷售價格,網路群組揪團炒房,以及加價換約轉售等四種行徑,進而衍生出熱銷假象、趁機哄抬價格、投機壟斷、墊高價格牟利等炒作行為進行開罰,按戶(棟、筆)數處罰 100 ~ 5000 萬元罰鍰,限期沒有改善的話,還可以連續處罰!因此建商、代銷將會減少許多價格操控的空間。
2.建立檢舉獎金制度:同時結合民眾檢舉獎金制度,民眾可檢具證據向縣市政府檢舉房地產買賣、實價登錄申報違規等行為;若查證屬實,檢舉民眾可獲得實收罰緩一定比率當作檢舉獎金。
3.私法人購屋限制:以往有些人會利用私法人名義購買豪宅,以規避稅賦,或是以私法人炒作房市。此次修法增訂一般公司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採許可制規定,未來只限員工宿舍、長期整棟出租經營、都更危老重建取得產權所需或其他必要用途等 4 大用途,才許可私法人購買住宅,並限制取得後於 5 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