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對經濟衝擊,屏東縣九如鄉發放去年12月1日前設籍鄉民每人1000元消費金;今天發放首日,上午三塊村有逾千名村民順利領到千元現金,下午繼續到大坵村發放。
屏東九如鄉每人發千元振興金,符合1條件就能領
因應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對經濟活動造成衝擊,九如鄉公所日前訂定「振興經濟消費金」發放處理要點,盼振興經濟、活絡民間消費,發放「消費金」新台幣1000元,對象包含去年12月1日(含)前,設籍於九如鄉的民眾。
新生兒若於今年6月30日、8月31日(含)前辦妥出生登記並設籍,且父或母有一方12月1日前設籍九如者,也可以領取。
九如鄉公所指出,消費金直接以現金發放1000元,不提供匯款轉帳;今天至28日,依排定時間至全鄉11村發放,個人可持身分證及印章,或請代領人至各村指定地點領取;未及於指定日期領取者,可於5月30日至6月30日間的上班時間到九如鄉公所領取。
九如鄉長張振亮接受記者電訪表示,今天上午首站在三塊村發放,共有1759人符合領取資格,上午村民幾乎都已經來領取完畢,發放過程還算順利,下午會繼續到大坵村進行發放。
責任編輯/邱劭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