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麼玩,賭客絕對是輸家!」網路博弈業者揭露「保證賺錢」的賭場經營術

2018-05-16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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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賭場有許多稱呼,例如線上牌局、即時博弈、線上娛樂城等。基本上就是菲律賓政府認可的賭場,傳送即時影像到日本的店家。一進入店裡,服務生就會將客人購買的點數標示在螢幕上。接著,畫面上會出現百家樂、黑傑克、俄羅斯輪盤以及拉霸機的圖示,客人可以點選自己想玩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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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選了百家樂,畫面就會出現女性荷官發牌的實況,等到莊家與閒家的牌都發完,客人就可以決定下注多少點數。

玩到最後結算,如果客人還有點數,店家會當場把點數換成現金付給客人;而如果客人把點數輸光,就等於拿不回最初購買點數的錢。總之,網路賭場的金錢支付,都與菲律賓的賭場無關,實際經營者還是日本國內的賭場。

或許各位讀者會覺得不可思議,為什麼日本的網路賭場願意當場支付現金給賭客?

網路賭場的經營者如此解釋:

「網路賭場並沒有跟菲律賓的賭場簽訂特別的契約,單純只是支付三百萬圓入會費,登錄成為會員而已。而這麼高額的點數,可以讓店家成為VIP,之後就能夠獲得獎勵金。即使網路賭場召集賭客,利用即時影像參與賭博,但菲律賓賭場並不承認這些境外賭局。

所以網路賭場對外都聲稱只是召集朋友一起娛樂,但實際上是經營賭場。

支付300萬圓加入會員,菲律賓那邊的賭場就會加倍計算之後儲值的點數,這就是成為VIP之後的獎勵。一般會員的一點等於一美元,也就是一百圓。而VIP會員如果再儲值200萬圓,就能夠得到雙倍點數,也就是說一開始儲值300萬圓,之後的200萬會加倍成400萬(約110萬台幣),一共700萬圓(約196萬台幣),在系統中就相當於7萬點數。

客人來店裡如果換了100萬,也就是一萬點數,網路賭場的店家則會確實從客人手中收到賭金100萬。但是店家只要儲值50萬圓,便可以得到一萬點數,也就是說網路賭場最多可以從這個客人身上賺到50萬。」

從以上的說明,各位應該能夠了解,簡單來說,就是客人如果輸光兌換的點數,網路賭場就能從中獲得一半金額的收入。相反的,如果客人贏錢,情況則如下:

客人如果贏了100萬,也就是一萬點數,店家就會當場支付100萬給客人。但是,店家在系統裡減少的一萬點數,其實只花了50萬圓就能兌換得到,也就是說一來一往之間,網路賭場只讓客人拿走50萬圓而已。

以長遠的眼光來看,任何賭場的經營機制,最後一定都會獲利,而客人絕對是輸家。因此,網路賭場就是利用這套機制,損失與獲利都只承受一半的金額,長期下來就能從中獲利。雖然這樣的做法有些迂迴,但是因為日本政府並未開放設立賭場,網路賭場只是不得已的折衷之道。

以警方的角度來看,網路賭場是違法的行業。最初因為賭場本體設立於菲律賓,即使賭客的存在是事實,但日本的店家只是仲介服務,並未實質經營賭場,難以逮捕論罪。但最後警方的統一見解即是「除了經營本體之外,分支的仲介組織也可以逮捕」。

根據小道消息,網路賭場在日本的代理商,據說就是弘道會系、健龍會系(神戶山口組直系山健組旗下組織)、浪川睦會系(前九州誠道會)這三個幫派。網路賭場早在十年前就已經引進日本,但是興盛的時期極短,如今只剩下大都市裡的幾家還在經營,所剩寥寥無幾,而這些幾乎都是違法店家(上述這三個幫派系統,其獎勵點數計算機制各有不同,可能對店家有利或不利)。

而機器人賭場就單純只是讓機器人擔任荷官來發牌,並沒有造成多大的流行。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光現出版《操縱闇黑經濟的怪物們

責任編輯/潘渝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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