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球疫情趨緩,各地開始實行邊境解封政策,台灣鄰近國家也都陸續開放自由行。其中,泰國的解封政策竟然大幅領先日韓!泰國政府已宣布解除 COVID-19 緊急法令,自10月1日起旅客只要申辦簽證,不用再出示小黃卡和檢驗陰性證明等文件,就可停留在當地長達30天,完全比照疫情前的觀光標準!
泰國 COVID-19 情況管理中心 (CCSA)正式宣佈,將於9月30日結束全國範圍的 COVID-19 緊急法令,除了CCSA自動解散外,自疫情爆發之初,總理和內閣發布的所有法規、公告和命令根據該法令全部都被撤銷。
因此,自10月1日開始,想去泰國旅遊的台灣國民,只需比照疫情前,至泰國經貿辦事處辦理單次觀光簽證,或是至泰國當地機場辦理落地簽證後即可入境,不必再出示疫苗接種證明(小黃卡)和檢驗陰性證明。
另外,泰觀光局也宣布,從10月起至2023年3月31日,免簽證國家的遊客的停留期限延長至45天(原為30天);需要簽證之國家則可逗留泰國期限延長至30天(原為15天)。而台灣被列為需要簽證國家,因此持有落地簽證(VOA)台灣遊客,可在期限內停留泰國達30天。
責任編輯/梁溶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