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人愛用1神招買房避稅!會計師曝光5大好處,繼承給子女還不用贈與稅

2022-10-04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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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以公司名義買了1億的豪宅,貸款6千萬來看,以利率1.5%來看,利息至少也要900萬,若房子是私法人名義因為可算在公司成本裡,就可以全額認列;此外,假如房子還有管銷、折舊、修繕、裝潢費用、管理費等相關營業費用及成本,或是虧錢賣掉賠售,都可以作為公司營利支出必要費用,可經由會計師處理,在當年度實報實銷抵營所稅,對於個人資產調度也非常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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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人贈與可免贈與稅

另外,在贈與稅方面,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若屬於人對人的贈與,就必續課徵贈與稅。但由於納稅義務人以自然人為限,因此公司或機關團體等法人並非贈與稅課稅對象。也就代表民眾若以公司名義將財產贈與他人,則不須辦理贈與稅申報。

4.以股權分配出售,無高額土增稅問題

用自然人名義買房,可能因不動產所有權人死亡、離婚,造成不動產必須分產出售,而被課徵高額土地增值稅,但以公司名義買房則無此問題,只要以股權買賣進行產權轉移的方式進行即可,可以更靈活運用資產。

舉例來說,蕭琪琳地政士指出,像當年味全公告賣掉三重新燕土地,就是以出售頂率開發股權,取代土地買賣,公司人馬由原本味全、頂新的人馬換成買家茂德機構人馬,土地所有權仍在頂率開發名下,土地沒有移轉。因此不用課徵土增稅,只有股權交易獲利須課徵營所稅。若以味全公告處份利益2.8億元,扣除稅費後,初估稅額不到2000萬元,相較直接交易的土增稅,節稅效果相當驚人。

碩品會計師事務所謝霈蓁會計師提醒,要注意,房地合一稅2.0上路後,為了防止透過移轉型態來避稅,因此規定交易持股(或出資額) 過半數營利事業的股份(或出資額) ,且該營利事業股權(或出資額) 價值50%以上是由我國境內房地構成,只要有買賣移轉,就納入房地合一稅2.0課徵範圍之中。

也就是說,房地價值占總資產50%以上,無論是切割成10%、20%出售,都會被國稅局視為房地買賣交易,適用房地合一稅2.0稅率。

5.若為公司自用,可抵未分配盈餘稅

而民眾開自家人經營的中小企業公司,根據《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應就盈餘分配,若當年度之盈餘未作分配者,應就該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按照規定,如果選擇分配盈餘,盈餘會依照「出資比例」分配到自家人各股東身上,成為股東需計入個人所得的「股利所得」,最高將達28%;如果選擇不分配盈餘,未分配盈餘僅需加徵5% 營利事業所得稅,也就是說,若以公司名義買房,只需要繳5%的未分配盈餘所得稅。

此外,謝霈蓁會計師指出,假如該房地是企業自行使用的建築物,而非投資、置產目的的話,根據《產業創新條例》23-3條,在保留盈餘年度的後3年內,用於實質投資的支出,可以列為當年度未分配盈餘的減除項目,免加徵5%營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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