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那如果婆婆與先生結婚前與他人有小孩時,請問這孩子可否分婆婆的遺產呢
只要這小孩的身分證背面的母親欄位還是婆婆的名字,就是法律上的親子關係,就算小孩改姓了,但母親欄位沒改,仍然有繼承婆婆財產的權利,但若是婆婆生前有領養小孩,雖然雙方沒有血緣關係,但只要辦理完收養程序起,雙方在法律上就是親子關係,同為婆婆的親生子女,當然就可以分配婆婆的遺產囉!
二、長輩們的遺產解方
人生中會面臨到的難題,很多是法律很難涉入的,人多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只要扯到錢,就會有像宮鬥劇一樣,你爭我奪。
最好的辦法就是在生前作好規劃,預先立下遺囑,您可以自己手寫,也可以請公證人公證,但是無論如何,都必須讓大家清楚明白,也要計算好繼承人的特留分,千萬別讓遺囑裡的孩子當壞人,然後兄弟姊妹為了財產,在爸媽死後就不互相往來。
如果有老年失智的前兆,請提立下意願書,要求子女在這一天來臨時,為自己提出監護宣告;或者在自己還可以的時候,先提出輔助宣告,讓信任的人擔任監護人,管理自己的財產。如此一來,就不會有財產糾紛發生。
只要是人就會偏心,如果真的偏愛哪個孩子,生前就給他最好,您自己賺的,本來愛給誰就可以給誰,自己說出口以後,省得兒女之間彼此猜忌。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MONEYBAR(原標題:【享稅】手足間的戰爭導火線)
責任編輯/趙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