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生活的經驗可以減少婚後磨合的陣痛
大叔有一些獨立又堅強的女性朋友,和伴侶吵架的時候不時會丟出一句:「我又沒有要你跟我結婚。」雖然這種吵架是因為那些獨立又堅強的女性朋友,總是會吸引到漂亮的另一半。就算在朋友眼裡如何堅韌,在另一半面前總是另一種面貌。
於是當另一半太過飄忽的時候,就容易沒有安全感。最後吵架的時候對方就會怒嗆一句:「要不然結婚啊?」,結婚沒辦法解決沒有安全感的問題,只好回對方:「我又沒有要你跟我結婚。」
可惜啊,如果彼此覺得是可以結婚的對象,即使是趁一時衝動的這時候就可以結下去了。大叔我覺得結婚沒有甚麼好時機,畢竟那是需要巨大的衝動才能下的決定。(不過也包含一些計算的結果在裡面就是了。)
不過建議要結婚的話,還是先滿足「有共同生活」的經驗比較好。有些人說一起出去旅行也可以,但如果是三天兩夜的那種小旅行我覺得效果比較差,最好一起出去遊學,或是像有些朋友是年輕時一起去國外打工度假,主要的原因是因為即便你要辦一個世紀婚禮,讓你準備個一年算長了吧。
可是辦完婚禮之後,你和伴侶就要開始一起生活。各自在不同家庭生長的兩個人,在生活上的「理所當然」是截然不同的,以前人家說連擠牙膏都能吵架,其實是真的。大叔我牙膏是會用一個塑膠片從牙膏尾端往前擠,盡可能把整條牙膏擠乾淨。太太則是從中間擠,整條牙膏擠到後來會歪七扭八的那種。我習慣睡硬床,太太習慣睡軟床;我不喜歡人多的地方,太太喜歡熱鬧;我喜歡獨處,太太喜歡結伴出遊。
有些事情,談戀愛的時候可以演一下,最多一天演三個小時。可是如果要一起生活還得這樣演,演技再好也會崩潰。所以許多時候並不是對方結完婚之後變了,而是你可能根本就不知道對方本來是什麼德性。所以結婚前應該有共同生活的經驗,就是要看自己能不能接受對方「不演」的時候。甚至觀察對方遇到生活中不如意的時候會怎麼面對。
充分享受戀愛,謹慎評估婚姻
好了,總結一下。當然你可以不同意,這完全是我一個已婚異性戀生理男性的個人經驗(保證超級政治不正確)。戀愛是一個充滿賀爾蒙和強烈情緒的生理狀態,在發生的當下好好享受過程就好,不需要追求長時間熱烈的戀情。
結婚是決定和人生中其中一個伴侶共同生活的契約。即便有解約的途徑,在簽約前還是給彼此一段試用期比較好。至於曾經有朋友問我「如果想結婚但是對方家長開出我做不到的條件該怎麼辦呢?」的問題,就用另外一篇來回答。
作者介紹|普通胖大叔
本人只是一個普通的胖大叔。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方格子Vocus(原標題:你想要結婚?什麼人適合和你結婚?)
責任編輯/趙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