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被踢爆11年前曾接受性招待,讓人好奇男性真的都買過春嗎?一名網友在PTT八卦版發文指出,「為何女孩版對嫖妓有錯誤認知?」強調男性買春其實並不少見,更高喊「有嫖妓經驗的(男性)至少80%以上」,引發熱議。
原PO提出女性對男性買春的兩大錯誤認知,一是以為買春是少數男性的行為,但實際上,除非是沒有管道、沒有錢、沒有膽量以及害怕得病外,只要解決這四個問題,「有嫖妓經驗的至少80%以上」。
另外一個錯誤認知則是以為,會去買春的男性都是沒有女人緣或沒人愛的人,但根本是嚴重錯誤,因為「明星嫖妓不是新聞了,尤其男偶像」。原PO表示,逛一次紅燈區就是1000元~2000元,而男客人有開瑪莎拉蒂的、全身Armani名牌的,超級帥哥或陽光鮮肉都很多,反而是50歲以上老頭、肥宅很稀少。
原PO還舉例,曾經看過一個190公分高的陽光男孩去買春,買了一個價格1700的俄羅斯妹,付錢的時候不小心看到學生證,竟然是頂大高材生,真的是看不出來,不過「年輕終究就是年輕人,才10分鐘就出來了」。
發文引起網友熱議,有人真的承認數據正確,回應「觀念正確,還不去女孩版給她們態度矯正一下」、「正確,如果保證不被抓,我早就照三餐去嫖了」、「會想去才是正常男人,只是沒有安全合法的管道」、「本來就80%以上都嫖過至少一次,很多第一次嫖都是同學揪團去的」、「約砲還要看對方心情跟感覺。花點小錢直接上比較省時間」。
但也有很多網友不認同原PO說法,紛紛回應「物以類聚吧,我怎麼身邊的都沒嫖過」、「同溫層沒啥人在召妓,那是你的同溫層不同」、「我認識的大多數男生朋友都沒嫖」、「自己噁心不要拖其他男人下水好嗎」、「不可能,比例太高,想跟實際做差很多」、「80%怎麼統計的?我就沒有啊」、「笑死自己愛買卻以為大家都愛」。
根據根據《全國法規資料庫》,從事性交易、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與人性交易而拉客,都屬違法行為,將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