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古裝劇的你一定知道,新婚夫妻之夜行「周公之禮」是很正常的事,不過,為何夫妻行房和周公有關?且只有夫妻能用,情人不能用這個詞?背後的原因其實非常深遠!
為何古代夫妻行房叫「周公之禮」?背後原因難以啟齒
根據《搜狐網》報導,相傳西周初年民間婚姻習俗混亂,為了整頓社會風氣和治安,當時的攝政王周公從婚禮著手,親自制定了「婚儀七禮」,將說親嫁娶分成7個環節,分別是納採、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敦倫,並且對每個環節訂定了具體相細的規定,並與妻子親自示範。
古代婚儀七禮:
1. 納採:指的是男方要請媒人去女方家提親。
2. 問名:即男方家請媒人問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等。
3. 納吉:為男方將女方的名字或者八字帶到祖廟占卜。
4. 納徵:意指男方送聘禮給女方。
5. 請期:是男方擇定婚期,尋求女方同意。
6. 親迎:則為男方將女方迎娶進門。
7. 敦倫:意即敦促天倫之和,夫妻雙方在新婚當日依禮行房事。
為了讓大家明白禮儀制度和流程,周公與他的妻子親自在眾人面前親自演示前六個環節,最後的「敦倫」則是將一分為二的葫蘆作為教學道具,表示夫婦二體合一,而葫蘆也能一仰一合地擺在新房內,象徵男俯女仰及子孫繁衍。
在西周時,規定男女在婚前不能隨便發生性關係,只有到了大婚之日才行,因此「敦倫」雖然是男女性愛的代稱,但只能用在夫妻之間,而後人也因為周公制定了《周禮》,並將夫妻行房稱為「周公之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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