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管理員平時需處理舍房、提帶接見、外醫戒護等工作,不過花蓮監獄有一名女管理員被受刑人追求後,兩人開始交往,期間女管理員還藉職務之名幫受刑人男友送保健食品、記憶卡、巧克力等物品,兩人甚至在廁所發生親密行為。誇張獄中戀情曝光後,女管理員依公務員圖利罪遭判刑1年6月、褫奪公權2年。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一名陳姓女子,在2018年8月開始擔任約聘監獄管理員,任職期間不敵因販毒遭重判22年10個月的簡姓受刑人熱烈追求,於2018年底展開交往。過程中,簡男違規使用手機與陳女定期聯絡,而陳女也多次進出管制區和簡男在監獄廁所發生親密行為;另外,受刑人飲食及物品都需要進行檢查,且有種類及數量上的限制,但陳女卻經常利用職務之便,規避物品檢查程序,透過其他受刑人幫簡男送痘痘貼、內褲、佛珠、水果、巧克力、保健食品等,價值總計約1萬多元。
按照規定,為了避免類似情形發生,監獄管理員不得單獨進異性監獄,然而花蓮監獄出現管理疏失,陳姓女管理員違規行為有損機關廉能形象,案情直到2021年4月才被政風單位查獲,陳姓女管理員依法遭到解雇。
在審理期間陳女坦承一切違規行為,辯護律師也稱陳女只是一時意亂情面才誤觸法網,加上陳女並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且夾帶給簡男之物品價值非鉅,也未從中獲利,最後依貪汙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判陳女1年6個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緩刑4年,並在判決確定起2年內,必須繳付25萬元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