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華食品彰化廠於25日發生火災,造成8死14傷的悲劇。為釐清事件發生原因,案發後檢察官指揮彰化縣警察局及消防局,持續調閱現場監視器及對現場進行調查,也傳訊鄭姓課長及其他相關人員,訊後認定鄭姓課長及蔡姓防火管理人等主管,涉違反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犯罪嫌疑重大,惟尚無羈押必要,均諭知30萬元交保。
聯華食品公司於25日發生大火,因濃煙及逃生路線規劃不佳,造成22名受困廠內員工被救出時,竟有10人已無生命跡象,在25日雖救回3人,但在28日一名外籍女員工狀況急轉直下,最後宣告不治,目前火災共計已奪走8人性命。
案發後,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警察局北斗分局及消防局等各單位,對火災原因進行深入調查,也約談鄭姓課長及其餘相關人員,經約談後,認定鄭姓課長及蔡姓防火管理人涉過失致死罪嫌,有重大犯罪嫌疑,惟尚無羈押必要,均諭知以3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