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前JKF女郎賈瞳瞳遭到一名男子控告,詐騙其400萬,之後獲判不起訴,賈瞳瞳在IG上批評男子跟蹤,男方再告賈瞳瞳妨害名譽,但再度遭到台北地檢署認為,賈瞳瞳已經表明拒絕交往,還被陳男推倒毆打,賈女罪嫌不足故不起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2021年高雄陳姓男子,在賈瞳瞳擔任直播煮的時候,兩人交往,之後女方假意要結婚,再分別以繳房租、償還經紀人金錢、解除工作合約等名義,騙他400多萬元,陳男最後不得已還賣地籌錢,陳男因此覺得自己被詐騙,因此提告。
新北地檢署認為罪嫌不足,不起訴賈女,之後賈女在IG上否認自己騙錢,反控是因為陳男為了追求,還躲在她家門口好幾天,陳男不滿再提告賈女妨害名譽。
檢方調查,賈女表示沒有拿過陳男錢,都是陳男在她直播時買點數給她,約280萬到290萬左右,雙方也見面3次,她更拒絕過交往,陳男無法接受。北檢調查,陳男確實在2021年12月間,躲在賈女的住處巷口,從後方勾住賈女的脖子推倒毆打,更拿高爾夫球桿砸毀賈女的住處門窗玻璃。
新北地檢署依傷害、毀損罪起訴陳男,賈女則因為罪嫌不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