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人妻意外發現丈夫偷吃,且對象竟是弟弟的老婆,兩人不僅認為個性臭味相投,更兩度上摩鐵、拍親密照,她知道後心情大受打擊,對弟媳提告,台中地院審理,認為弟媳侵犯配偶權,須賠償50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人妻與丈夫阿國(化名)結婚11年,日前發現他出軌,弟弟也發現妻子出軌,也就是姊夫跟弟媳發展出不倫戀,弟媳當時為了求合,向弟弟坦承跟姊夫阿國上過兩次摩鐵,並且將偷情的親密照跟對話都傳給弟弟,也坦承自己「毀了別人家庭」。
弟弟之後將證據給姊姊,人妻大受打擊,對弟媳提告求償50萬。然而弟媳卻表示,因為自己跟阿國個性都相當外向活潑,同身為一家人,相處、分享都會有但都僅止於朋友關係,也因為有交情,所以拍照都會模仿國中情侶親密自拍,沒有上摩鐵發生關係。
但法官依照她所提出給弟弟的證據,發現弟媳跟阿國在合照中頭臉相靠、搭手摟抱,還有身體依偎,阿國作勢要親吻弟媳的照片,已經超過一般朋友情誼,弟媳也曾坦承有上摩鐵,因此判定侵犯配偶權,須賠償人妻50萬,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