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一名23歲吳姓男子多次「男扮女裝」竊取一名高姓女子的鞋子,2022年12月1日凌晨1時許穿上黑色絲襪、黑色高跟鞋,並裸露生殖器前往高女的住處翻動鞋櫃。南投地院法官審理後,依竊盜罪、公然猥褻罪各別判處吳男拘役40日,合併應執行拘役7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中指出,吳男於2022年11月21日深夜11時35分前往高女住處外的鞋櫃,竊取一雙休閒鞋和一雙高跟鞋,得手後便離開現場;過了2個小時,他將鞋子放回原處,整個過程被監視器拍下。同年12月1日凌晨1時許,吳男又在半夜穿著白色上衣、紅色背心、黑色絲襪、黑色高跟鞋跑來高女家,裸露著生殖器邊擼邊翻動鞋櫃,未偷走任何財物。高女隔天從監視器影像發現吳男的噁心行為,決定報警處理。
南投地院法官認為,吳男曾因竊盜及侵占案件被判刑,又為了一己私慾竊取高女的鞋子,還在公共場所裸露生殖器,做出猥褻行為,妨害社會善良風俗,考量到吳男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竊取物品也已經還給當事人,但雙方未達成和解或取得諒解,因此依竊盜罪、公然猥褻罪各判處拘役40日,合併執行拘役7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一日,共7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事實上,吳男於去年2月初就曾至高女家偷鞋,一邊行竊一邊自慰。高女想看網購商品是否到家,調閱監視器才東窗事發,因而報警。吳男被逮後向警方坦承「女鞋會讓他產生性慾」,因此用偷鞋的方式來發洩性幻想。未料他同年11月、12月還是忍不住偷鞋,還偷同一人的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