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育5年才發現兒子並非親生!桃園一名錢姓護理師與一名林姓男子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但他們的小兒子,並非林男親生,而是錢女與徐姓醫師婚外情的「結晶」。錢女與林男離婚時才坦白真相,林男憤而提告,法院判徐男需賠180萬元。
判決書指出,錢女與林男於2004年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錢女於2018年產下次子,但這小兒子竟然不是「林男」親生,親生父親則是與錢女同單位的「徐姓醫師」。
在醫院擔任護理師的錢女與徐男朝夕相處發生婚外情,2016年,某天一起在醫院值夜班時,兩人發生性行為,後續又發生7次不正當男女關係,錢女懷了徐男的孩子,並將兒子產下,將丈夫蒙在鼓裡,而丈夫還把孩子當親生兒子養了5年。
直到2021年,錢女要求離婚時,才跟林男坦承曾與徐姓醫師發生性行為,小兒子其實是她和徐男所生。林男精神受到巨大傷害,被身心科診斷為憂鬱症。林男不甘被戴綠帽,還養小王兒子5年,憤而提告,要求賠償200萬元。
案經桃園地院審理,2人在6年間性行為8次,又令錢女懷孕產子,已經明顯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範圍,審酌雙方狀況及令錢女懷孕產子,讓林男在不知情下育有1名非其血緣之子女,不法行為情節惡劣嚴重,判賠180萬元。
另外,徐男原配也提告護理師侵犯配偶權,當時錢女稱是「職權所迫」,還為醫師2度墮胎。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婚外情長達3年,錢女都沒提告,因此婚外情並非是職權導致,判錢女須賠償徐男妻子80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