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演台劇《人選之人》的演員黃健瑋遭合作過的演員Mia具名控訴,2006年兩人共同拍攝影片期間,黃健瑋趁著Mia服用藥物並昏睡時趁機侵犯她。對此黃健瑋今(2)日發聲明駁斥。
女演員Mia發文表示,自己於2006年拍攝短片《贖金》,在拍戲過程中黃健瑋就時常有意無意地碰觸自己,而後劇組於台中過夜時,黃健瑋也有來敲自己的房門,詢問要不要一起唱歌,Mia則以自己很累為由婉拒,並於洗完澡後便服用安眠藥入睡。
Mia指控,隔天清晨醒來便發現自己身上一絲不掛,頭一個想到的就是黃健瑋,並於拍戲空檔質問對方,而對方給出的回應是「喝醉了」、「而且妳沒反抗啊!」
Mia也於文中怒批,後來自己認識了黃健瑋的同班同學Z,並直接被對方詢問「是不是和黃健瑋上過床」、「他絕對知道妳吃了藥,妳不是第一個」;同時Mia也於文末再次強調,如果自己說的有哪一點不是事實,就請黃健瑋夫婦提出告訴,在法院正面對決。
對於Mia的具名指控與提出的細節,黃健瑋今日再次發表聲明表示駁斥,指出「我從未對Mia女士做出違背意願或趁機性交等違反法律的行為」,同時也表示「尊重Mia尋求司法途徑提出告訴的權利」,將全力配合司法機關的調查。
黃健瑋聲明全文:
我是黃健瑋。
對於男女平權以及身體自主權的尊重,我始終抱持著支持態度。在這次的Metoo運動中,很遺憾的,我也捲入相關事件。但秉持著不浪費社會資源的原則,這段時間,我努力讓自己回歸專業工作,做好自己身為戲劇工作者的本分。
然近日因為Mia女士再次在社群體發文並要求我正面回應,為維護自己的清白及保護我的家庭,我不得不再次澄清:我從未對Mia女士做出違背意願或趁機性交等違反法律的行為。
如果Mia女士認為自己是遭受侵犯的被害者,我尊重您尋求司法途徑提出告訴的權利,我絕對全力配合司法機關的調查,讓事件真相大白,而不是透由社群媒體或是網路的方式各自表述,一再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
再一次,對因為這個事件受到影響的親友及工作夥伴致歉,更感謝願意相信我的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