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許多研究顯示,主動型基金的績效經常比被動型基金差,因此指數型基金愈來愈蓬勃發展,除了開放型指數型基金外,能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指數型基金ETF,有比傳統的開放型指數型基金更夯的趨勢,以下開始介紹ETF。
早在1970年代初期,追蹤標準普爾500指數的指數型基金(indexfund)就出現了,但是只有法人可以投資;一直到1976年,先鋒公司推出指數型基金後,散戶才能投資指數型基金。初期的指數型基金是開放型共同基金,投資人以申購及贖回的方式投資,設計目的是給投資人被動式、低管理、低成本、專業知識要求度低的指數報酬,投資人只要願意得到指數報酬,可以避免在眾多共同基金中篩選基金的煩惱,從長期投資的角度觀之,指數基金是很適合散戶的投資標的。
開放型指數基金雖然對投資人有好處,但是還是有開放型基金的缺點,諸如:不論投資人何時申購或贖回,僅能以當天收盤價計算的淨值交易;如果有人贖回,基金必須賣股票,但是資本利得稅由所有受益人共同承擔;為了應付投資人贖回,基金必須保留一部分現金,因而無法善用所有資金;因申購而有新的資金流入基金時,為了追蹤指數,基金必須迅速投入市場,可能造成因流動性問題,而以不利的價格成交及支付交易費用等問題。
台灣只有一檔追蹤台灣指數的開放式指數型基金(元大台灣加權股價指數基金,不配息),但有上架追蹤海外指數的開放式指數型共同基金(例如:元大大中華價值指數基金、元大巴西指數基金、復華已開發國家300股票指數基金等),投資時也需要注意外匯風險。
依據前面的說明,雖然封閉型基金減少了開放型基金不能即時交易的問題,可是封閉型基金的設計產生了新的問題,例如代理問題、道德危險,基金次級市場交易價格的折、溢價等問題。以下會說明,股票式指數基金(ETF)有封閉型基金的優點,可以即時交易,卻避免了代理問題、道德危險,基金次級市場交易價格的折、溢價等缺點,過去十年快速成為基金市場的新寵。
ETF像封閉型基金,有一段基金募集期間,但是募集的形式和參與的投資人與封閉型基金不同。募集形式是實物創造(redemptioninkind),由參與證券商與法人將標的指數的成分股按指數的組成比例及基金公司訂定的創造單位(creationunits),交給基金公司換取ETF。
創造單位的意思是每次實物創造必須創造這個單位的ETF股數,例如第一個在美國發行的ETF叫做SPDR,追蹤標準普爾500指數,創造單位是50,000股,總創造金額為創造單位乘以美股ETF的價格,因此需要龐大的資金,並非像一般共同基金,由一般投資人出少量資金,將現金給基金公司,集合大家的資金操作。「創造」ETF的好處是,基因公司手上握有的標的股與指數基本上一樣,可以達到複製指數的效果,反之,如果基金公司募集的是現金,即必須到市場去買指數的成分股,不僅交易成本高,而且不容易在短期間內買足指數成分股,造成無法完整複製指數,產生追蹤誤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