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華語流行女歌手李玟5日晚間傳出離世消息,享年48歲,其二姐李思林在個人臉書證實此噩耗。根據港媒起底,李玟生前的房產價值約5億港幣(約新台幣19億元),而知情人士透露,李玟已立好遺囑,稱「所有財產都會留給最愛的媽媽。」不過,外界仍擔心遺產是否會全落入曾爆出外遇的加拿大丈夫樂裕民(Bruce Rockowitz)手中,中國評論員宋祖德更爆料,樂裕民打算找律師來推翻李玟遺囑,認為李玟財產皆要留給母親可能是假的。不過,港媒報導,李玟名下不動產有「長命契」,能成功阻止樂裕民奪產,究竟「長命契」是什麼?
長命契是什麼?
「長命契」的法律名詞稱「聯權共有」(Joint Tenancy),指的是聯名人的業權(就土地、不動產而言,可理解為擁有土地的權利)權益互相重疊,各人均可自稱為擁有物業(即財產、資產、地產、房地產、產業等)的全部。由於業權重疊,聯名人不得擅自轉讓名下的業權。所有聯名共有人均有權優先繼承另一方的權益,若其中一方離世,其所擁業權便會自動平分給其他在世的聯名人,不能當作遺產處理。
亦即物業的業權會一直保留於聯名人之間,直至最後只得一位聯名人在生,才可自行決定如何處理業權。因此,聯權共有才被大眾俗稱「長命契」。
長命契的優點為,它確保了聯名共有人就業權所作的全部決定(含過戶、內部轉讓),均要獲全體同意,才能通過。就夫妻聯名物業為例,假設其中一方受一些居心叵測的親友們不當言論,忽然對配偶存有戒心,想將名下的業權轉讓給自己年邁父母、財產不多的弟妹等,因長命契下,所有業權決定均須雙方同意,即可確保聯名人不敢恣意妄為。
此外,律師李怡貞在高點綜合台的談話節目《震震有詞》中解釋,長命契簡單來說就是「甲跟乙簽了長命契,當甲過世後,甲的部分直接跑到乙那邊去,並不會算到甲的遺產裡面,也就是甲的繼承人是不會碰到這一塊的。」不過,李怡貞也提醒,目前台灣沒有此契約概念,若不想讓另一半拿到自己的遺產,她建議「當你發現你的配偶已經不忠了,你的婚姻已經無可挽回,你就立刻離婚;假設離不了婚,那你就生前做移轉或是贈與,最後就是立遺囑,但要注意的是,遺囑還是會有特留分(指遺囑人以遺囑無償處分遺產時,法律為法定繼承人所保留的部分)。」
外傳李玟遺產高達40億台幣
2011年,李玟與樂裕民結婚,據傳男方擁有約新台幣78億的身家,兩人在香港就購入8間房產,總價值5億港幣(約新台幣19億元)。在李玟鬧婚變時,港媒就曾揭露,夫妻倆在香港購入的8間房產中,最昂貴的要價1.5億港幣(約新台幣5.8億),位於壽臣山道曉穎花園豪宅。其他房產還包括山頂柏架別墅(約1億港幣,約新台幣3.9億)、赤柱海天徑4層樓別墅(約1億港幣,約新台幣3.9億)、大潭紅山半島(約4500萬港幣,約新台幣1.7億)、中半山豪宅(約4000萬港幣,約新台幣1.5億),以及其餘分別要價3000萬、2500萬與1000萬元港幣的房產。
港媒報導,「壽臣山道曉穎花園豪宅」是樂裕民於2016年藉公司以買賣形式購入,實用面積達2718英尺,加上車位的成交價為8200萬港幣(約新台幣3.2億)。報導續指,李玟房產等不少財產皆是由夫妻倆共同投資,因此先前外界推測多數遺產會由丈夫繼承;但早前知情人士向港媒《星島頭條》表示,李玟已立好遺囑,「所有財產都會留給最愛的媽媽。」中國評論員宋祖德則指出,樂裕民已找律師想要推翻李玟遺囑,但其實對自己手上擁有的房地產,李玟早有規劃,就是「長命契」。
資料來源:《電子版香港法例》
責任編輯/邱苡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