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男星吳亦凡被控訴誘姦未成年少女、酒局選妃等醜聞,他也因涉性侵、聚眾淫亂等罪行,被執行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不過吳亦凡不滿一審判決,決定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也在昨(25)日採不公開開庭審理,並將依法改期宣判,而吳亦凡的犯罪細節也隨之曝光。
根據陸媒《頭條新聞》報導,經法院審理查明,吳亦凡於2020年11月至12月間,在其住所先後趁3名女性醉酒後不知或不能反抗之際,強行發生性關係,甚至還在2018年7月1日於住所夥同他人組織另2名女性酒後發生性關係。法院認為,吳亦凡以上行為已構成強姦罪、聚眾淫亂罪,應依法併罰。
一審判決出爐後,吳亦凡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數罪併罰,最終執行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官員也旁聽了宣判。怎料吳亦凡竟不滿判決,還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因涉及被害人隱私,二審依法採取不公開開庭審理,結果將依法擇期宣判。
吳亦凡跌落神壇,除了重創演藝事業版圖,過去與他合作的公司也無辜遭殃,與吳亦凡有關的4家企業中就有3家均已註銷,僅剩他和表哥吳林共同持股的「廈門億和雲起文化傳媒合夥企業」。報導指出,吳林不僅被多次被限制消費,還遭強制執行財產,積欠金額已超過6611萬元人民幣(約2.88億元新台幣),名下一處房產也曾被法院進行詢價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