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有一名少女與媽媽的前男友偷偷交往,卻不小心懷孕,並在男方的陪同下墮胎,後來男方卻發現少女劈腿,一怒之下對少女提出分手,更要她償還這4年來的生活費約96萬元,少女因無力返還,反告男方對她性侵、恐嚇取財。後來法官檢視雙方拍攝的性愛影片,發現少女表情相當享受,除了會主動親吻男方,還會以「親愛的」互相稱呼,認定2人是合意性交,因此不起訴男方,另依誣告罪,判這名少女4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這名16歲少女指控,在她國三時,媽媽前男友趁家人外出採買時,在四下無人之際對她進行性侵,後續還反覆要求發生關係,甚至違反她的意願拍下親密照,威脅要公開,最後她因為害怕而簽下96萬元借據。
依照媽媽前男友的說詞,他與少女媽媽在2015年9月分手,2016年3月開始和少女交往,同年6月一同去墮胎,兩人在2018年9月分手,且先前都是在少女知情下拍攝親密影像,會要求其償還96萬元花費,是因為發現少女另劈腿一名男子,不然就要公開兩人關係。
法官從2人對話紀錄發現,少女不僅都稱母親前男友是「親愛的」,也會傳愛心貼圖給對方、和男方家人聚會、穿情侶裝出遊,甚至還在男方陪她墮胎時,兩人還親密的拍下合照。另在性愛影片中,女方還主動向男方索吻看似享受,因此認定男子對少女並不是強制性交。
法官認為,少女因為不滿被母親的前男友要求還錢,進而憑空捏造男方對她性侵、恐嚇的說詞,若不是男方有留存兩人間LINE對話紀錄、相關照片當證據,案情可能會陷入膠著。因此一審依誣告罪判這名少女4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