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罹癌男子還在插管的情況下前往檳榔攤買菸,卻因被店員提醒「都插管了還抽」而氣得掏刀搶劫700元,嚇得店員趁其離去後趕緊報警處理。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男子是因罹癌變得情緒不穩而犯案,最終判處男子犯於夜間在公共場所非法攜帶刀械罪,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又犯攜帶兇器強盜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阮姓男子去(2022)年4月13日清晨4時左右帶著一把手杖刀,騎車前往某檳榔攤購買香菸,但疑似因遭呂姓店員嘲笑致心生不滿,竟突然拔刀向呂姓店員比劃,還逼迫呂姓店員把攤位錢盤裡的錢交出來。呂姓店員因而將錢盤裡共700元的14枚50元硬幣交給阮男,後者拿到錢後便立馬騎車逃走,而呂姓店員後來則趁隙報警處理。
警方同日早上6時40分左右獲報後開始循線調查,在調閱監視器畫面後,於2小時後成功鎖定嫌犯阮男、上門將其逮捕,還當場扣得手杖刀及現金550元。阮男被逮捕時,鼻子還插著管子,更辯稱是在買菸時被呂姓店員嘲諷「都插管了還抽」,一氣之下才會掏刀犯案。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阮男只是持刀向店員比劃,並未攻擊,加上阮男強盜所得僅700元,金額非鉅,其中550元已發還呂姓店員,且犯後坦承犯行、知所悔悟,又是因罹癌致情緒不穩而犯案,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可給予減刑。法院最終判處阮男犯於夜間在公共場所非法攜帶刀械罪,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又犯攜帶兇器強盜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