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開170萬賓士違停買晚餐被開單!怒罵員警「臭要飯的」還動粗...2警多處擦挫傷

2023-09-22 16:08

? 人氣

馬女違停買晚餐,不服員警開單。(圖/翻攝畫面)

馬女違停買晚餐,不服員警開單。(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一名馬姓女子昨(21)日傍晚時分駕駛一輛價值超過百萬的賓士車行經永興街與美德街口,期間違停被警方攔查,當員警要求她出示證件時,她竟出腳踹員警且踩油門衝撞,最終被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

透過<Google新聞> 追蹤風傳媒

事發於昨日傍晚6時許,當時台中市第二警分局永興派出所謝姓與邱姓警員接獲美德街口有違停案件而前往處理,兩警抵達後先是看到一輛價值170萬元的黑色賓士車違停路邊,但第一時間未見車主,認為車主疑似是下車買晚餐,故不在車內。

當兩警欲逕行開單時,馬女正巧買完晚餐出現急著想把車開走,但遭員警攔阻,而員警也要求她出示證件欲完成告發程序,不過馬女得知員警要開單後,情緒激動拒絕配合,還一度想踩油門逃離現場,且她不僅險些撞傷員警,也因出腳猛踹導致員警受傷。

隨後員警大聲制止馬女再動粗,也明言若她再不配合,其言行便涉及妨害公務,未料馬女聽了後非但沒有調整情緒,還飆出國罵痛批員警,且接連對員警說出「臭要飯的」、「不要臉」、「黑白掛勾」等侮辱性詞彙。

最終,兩警合力壓制馬女,才得以將她上銬,並告知她相關權利,不過因過程中馬女不斷動粗,導致謝姓與邱姓警員手腳多處擦挫傷。

經訊問後,馬女除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外,也被以第55條第1項第3款交叉路口十公尺內臨時停車及第60條第2項第1款與不服稽查取締遭進行告發,同時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喜歡這篇文章嗎?

周育信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