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一名宋姓大學生因與駕駛瑪莎拉蒂男子發生行車糾紛,3名男子竟將人毆打成重傷,引起社會關注。一審判主嫌張敦量涉犯殺人未遂罪,判處9年徒刑,2名共犯李韋霖與陳勁豪涉犯傷害致重傷害等罪,判處4年8月徒刑。主嫌張敦量父親雖然提出「700萬」和解金,卻遭宋姓大學生母親拒絕。今(27)日二審判決出爐。
台中發生「瑪莎拉蒂惡煞案」,主嫌張敦量等3人前年11月因發生行車糾紛,將宋姓男大生毆打致重傷、顱內出血,案件曝光後引起社會關注。一審宣判,張敦量涉犯殺人未遂等罪,合併應執行9年徒刑,李韋霖與陳勁豪涉犯傷害致重傷害等罪,合併應執行4年8月徒刑。
檢方不服提起上訴,二審審理期間,主嫌張父提出願以「700萬元」和解,但因為與宋母要求的賠償金額還有落差,導致和解破局。而張男律師在庭上強調「張男沒有殺人犯意」,更提出宋姓男大生「現在還可以去健身房、麗寶樂園」、「宋男未達到重傷害構成要件」,讓宋母不滿、認為張男律師「耍手段」。
台中高分院今宣判,張敦量仍維持原判,依殺人未遂、強制等罪處9年;共犯陳、李則是從重傷害罪改判傷害罪,加上強制罪改判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