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發生一起誇張性侵案,一名女子透過網路軟體認識另一名女性友人,兩人相約出遊,怎料女友人找來的古姓男子卻對她伸出狼手,在背包客棧中性侵她得逞,受害女子隔天起床發現自己內褲反穿、NuBra及全身衣物消失,才確定自己遭到性侵,崩潰提告。如今判刑出爐,古男被判處3年4月有期徒刑。
根據判決書,受害女子透過網路軟體認識一名女網友,兩人在2021年10月間相約前往台中一間餐酒館小聚,結果到了現場才發現,女網友還帶了古男衣起到場用餐,結果受害女子喝醉,直接被女網友帶到事前訂好的背包客棧房間休息。
受害女子雖然在半夢半醒之間,隱約看到古男在她雙腿間,又感受到雙腿被拱起,但仍因為酒醉沉沉睡去,直到隔天才發現自己內褲反穿、NuBra以及全身衣物都消失無蹤,驚覺自己遭到性侵,懷疑是遭到女網友設局。
古男事後傳訊致歉並稱「請吃一頓飯當賠罪」,讓受害女子認定自己遭性侵,決定提告。對此,古男辯稱,兩人在進入背包客棧前就有牽手、摟抱,是在房間內「感覺來了」才會發生關係,女方並未抗拒,因此不是性侵。
不過台中地院調查,從受害女子以及古男的對話紀錄來看,無法採信古男說法,最後仍衣妨害性自主罪,判古男3年4月有期徒刑。雖然古男一度提起上訴,但高院審理後仍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