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空解放就是跟男人爭平等嗎?一方面確實如此;另一方面,爭取平等的上空權利,是女性表態拒絕讓他人來定義、評價自己的身體。畢竟,誰有資格評論別人的身體「不要臉」、「看了不舒服」、「洗衣板」、「波霸」、「大腹婆」?女性爭取上空權利的過程,常面對的質疑有哪些?上空解放運動人士怎樣回應?我們整理如下,供讀者參考:
為什麼要鼓勵女人在公共場所脫掉上衣?
「上空解放」主張的是,女人擁有跟男人對等的上空權利,不想上空的女性,可以穿上衣服,但選擇跟男人一樣不穿上衣的,不該因此被騷擾或處罰。
難道要允許女人不穿上衣到處去?滿街都是上空女人該怎麼辦?
當然不是,無論男女都會考量哪些場合適合脫掉上衣,多數時間會按著社交情況著裝,很多場合也有服裝規定。但即使多數人穿上衣服,不代表少數不穿的人有錯,或該被剝奪權利。
《聖經》不是禁止女人裸露嗎?
《創世紀》第三章並不是這樣說的。
不過,上空解放不是宗教問題,性別平等是人權議題,法律的公平性,也不該受制於宗教偏好。
女人乳房很性感,不是嗎?
要不要性感是自己決定的,不管男人或女人穿甚麼躺在沙灘上,都應該被尊重、不被打擾。
打赤膊的男人不必因為看起來性感,就被迫穿上衣,所以也不該這樣要求女性。
女人上空沒有道德問題嗎?
「女人上空不道德」的看法,通常基於個人主觀想法、並非特定明確論述,且忽略「人人平等」的道德原則。法律必須凌駕個人主張,公平對待男人與女人。
上空女人不就是A片秀?
路邊看到的上空男人,是在演A片秀嗎?
在媒體推波助瀾下,很多人把女人的乳房自動連結情色性愛,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洗澡、換衣服、日光浴或出門逛逛等大多數時間,裸露身體不總跟性愛、性慾有關。另一方面,遮住乳房的衣著,同樣挑逗情慾。
女人衣著不就對男人的暗示嗎?
我們選擇衣服的目的,包括讓人注意等種種原因,但絕對不包括邀請別人騷擾、污辱自己。
女人沒有義務去穿男人滿意的衣服,阻止男人騷擾也不是女人的責任。享受上空的女人,就跟不喜歡穿上衣的男人一樣,沒有要招惹任何壞事。
女人上空會增加犯罪率吧?
接受女性上空權利的歐洲社會,並未因此提高犯罪率,也沒有社會學家提出類似主張。當中原因可能是,無論男女只會在感覺安全的時候才脫掉上衣。
小孩子看到了怎麼辦?
讓孩子心靈受傷的不是看到別人的乳房,是大人的嫌惡態度。乳房甚麼事都做不了,頂多提供健康教育機會。相形之下,成年人灌輸的非理性思想、不容異己的仇恨態度,對兒童才真正危險。
看到上空女人,只要告訴孩子實話就好了:「沒穿上衣的女人、跟沒穿上衣的男人、或穿上衣服的男女,做的事情沒甚麼不同。」
研究顯示,容許女性公開餵乳、上空日光浴的歐洲國家,女性對自己身體的自在態度,能正面影響兒童接納自己的身體(自我形象較佳),很早就接受兩性平等、尊重異性。
脫掉上衣很醜,不是嗎?
表象美醜的認定,不應該是執法依據。不同體型有不同美感,讓人排斥(恐懼)異己的狹隘審美標準,缺乏對身體的真正接納,那並不健康。
每個人的看法都應該被尊重,但是沒穿上衣出門的女人,跟沒穿上衣出門的男人一樣,並不想…引誘他人、被盯著看、請人幫自己的胸部打分數、當蕩婦、當妓女、逼旁人走避、傷害別人、或是加速社會沉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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