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長盧秀燕宣布,為了讓今年的台中購物節帶來更多喜悅,市府將再次推出第三波物調券,派送份數增至45萬份,並延伸發放時間至10月26日至28日。
「百元換百元物調券,您領取了嗎?」這句話在今年的5月和6月,成為了台中市婆媽們之間最常討論的話題。市府為市民提供了價值翻倍的機會,將百元鈔票變成了兩百元物調券,不僅為市民提供了實惠的購物機會,公有零售市場、列管攤販集中區和輔導的商圈也受益於市民的購物熱情,營收明顯上升,推動了當地經濟的蓬勃發展。
這次的物調券發放將涵蓋台中市的78個場域,包括公有零售市場、夜市攤販集中區以及各大商圈。這次的物調券數量更多,讓民眾在購物節期間可以使用物調券來消費,同時也鼓勵他們向攤商和店家索取收據或發票,並透過台中通暨購物節APP登錄消費金額,以累積5倍序號,這不僅讓民眾享有等同5折優惠,還能參加購物節各種抽獎活動。
台中市經濟發展局指出,購物節期間,公有市場、列管夜市和輔導商圈都是合作店家,民眾到這些地方消費後,可索取收據或發票,再透過掃描專屬QR-Code累積滿500元的消費金額參加活動。
台中物調券領取方式、使用範圍、使用期限
第三波物調券將在30處公有市場、17處攤販集中區及23處商圈發放,此外,為了讓無公有市場的行政區居民也有機會兌換物調券,市府將於10月26日在潭子區、石岡區和大安區等3處區公所發放物調券。物調券的使用期限將從發放日開始,一直延續到10月31日。民眾可以在38處公有市場、17處攤販集中區以及23處商圈使用物調券。
每個場域的物調券數量不盡相同,每人每次最多可兌換2份,兌換不找零,因此民眾需要攜帶百元鈔票,數量有限,兌換完為止。此次物調券在活動期限內視同現金,僅能在指定場域使用,過期或遺失將無法退費或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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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梁溶珈